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文件要求,我校面向普通高中类、医药卫生类、食品类、电子类、农业类、物流管理类、化工类招生。为了保证学校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全称
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校地址
福州市洪山桥中店42号(邮编350007)
三、招生层次、办学类型
福建省教育厅直属全日制公办高职专科院校
四、招生专业、学制和计划
1.专业:中医养生保健、中药学、药学、生物制药技术、药品经营与管理、食品检验检测技术、食品质量与安全、生物产品检验检疫、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康复技术、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护理、健康管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2.学制 三年。
3.计划 2021年学校面向普通高中毕业考生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出版的《福建招生资讯—2021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计划》公布为准。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将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及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六、录取规则
1.认真执行国家教育部和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各项政策规定,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严格按照福建省招委会、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 “按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的相关政策进行录取。录取批次及时间安排,按省教育考试院统一规定执行。
高职分类面向中职类招考实施“两依据一参考”的招生办法,即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原则实施。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原则上均按招生计划数的100%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确定拟录取考生不得再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总成绩相同的考生,先按符合录取照顾政策同等优先进行排序,再按专业基础知识、职业技能测试、公共基础知识科目成绩的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确定考生位次。2021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录取的参考,技工学校考生、往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人员不作要求。
3.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残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请不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慎重报考。
七、招生录取查询
我校在录取结束后,学生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或我校网站查询本人的录取情况。
八、监督及申诉、举报渠道
招生录取过程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自觉维护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录取原则,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利益。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监督下进行。考生及其家长和其他人员如对录取过程和结果有疑议或意见,可向学校招生监察办公室申诉、举报。来信地址: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邮编:350007)。
九、学校奖、助学设置
学校建立完善的奖助体系,涵盖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绿色通道等,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优秀学生可参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国家奖助学金和校级奖学金,其中国家奖学金奖励金额为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金额为5000元,学校奖学金奖励金额为1600-3000元。
十、收费项目标准
依据闽价费〔2012〕356号文件标准执行学费:中医养生保健、中药学、药学、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康复技术、护理、健康管理等专业6600元/(学年▪人);生物制药技术、药品经营与管理、食品检验检测技术、食品质量与安全、生物产品检验检疫、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等专业6000元/(学年▪人)。
学生因退学涉及的退费,按闽价〔2006〕费154号文件执行。
十一、咨询、联系方式
微信公众号: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十二、招生章程的解释
1.本章程仅适用于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招生工作。
2.本章程由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