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教学需要,招聘市场化音乐专业教师2名(其中钢琴教师1名,长号教师1名)。
一、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条件。
二、岗位条件
(一)最低学历:本科
(二)最低学位:学士
(三)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
(四)以境外留学归国人员身份报考者须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明确与国外普通大学颁发的硕士文凭同属一个层次并表明具有相应的学历。
三、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得更改,并以所报考岗位参加考试。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4月17日至4月27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报名地点:
厦门市音乐学校五通校区校办 |
厦门市湖里区美仑路396号 联系人:卢老师 林老师 联系电话:0592—5572786 传真:0592-5572785 |
五、报名材料
报名时应提交报名表(详见附件)1份、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报名表贴1张,另1张背书姓名上交)、个人简历、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身份证;
2、岗位要求的学历(位)证书(持境外学历(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资格证书、工作经验材料;
六、经学校初审,符合岗位条件者,通知前来参加考试。有关考务信息通知详见厦门市音乐学校学校网站(http:// www.xmyyxx.com)。
七、考试办法
(一)钢琴教师岗位:考试采取举办专业测试、试讲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专业测试:演奏以下曲目:①一首巴赫《平均律》(前奏曲与赋格均需演奏,赋格需四声部或五声部);②一首肖邦练习曲(Op.10第3、6、9、11首除外,Op.25第1、2、7、9首除外);③一首练习曲(肖邦练习曲除外);④一首古典奏鸣曲快板乐章;⑤一首浪漫派乐曲或近现代乐曲 。(要求全部背谱演奏)演奏过程中评委可根据情况打断。满分100分,合格线为80分。
2.试讲(公开教学):满分100分,合格线为80分。
3.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仪态仪表、心理素质、学术水平、科研能力、思维能力、个性倾向、协作精神及口头表达能力等方面的情况。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1)先由应聘者进行简单自我介绍,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
(1) 评委根据应聘者应聘的岗位职责、任职条件提问。
(二)长号教师岗位:考试采取专业测试、试讲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专业测试:①.演奏古典时期、浪漫时期和现代派乐曲各一首(可自选乐章);演奏练习曲两首(一首为技巧性练习曲,一首为旋律性练习曲)②.乐队片试奏。满分100分,合格线为80分。
2.试讲:满分100分,合格线为80分。
3.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仪态仪表、心理素质、学术水平、科研能力、思维能力、个性倾向、协作精神及口头表达能力等方面的情况。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1) 先由应聘者进行简单自我介绍,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
(2)评委根据应聘者应聘的岗位职责、任职条件提问。
(三)成绩评定办法
综合成绩:应聘者专业测试、试讲、面试的成绩分别乘以40%、40%、 20%后相加成综合总分。
专业测试成绩、试讲成绩与面试成绩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
专业测试成绩、试讲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折算过程中的中间数据均采用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2位。
八、从专业测试成绩、试讲成绩、面试成绩均合格者中,根据综合总分排名顺序,按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市教育局审批。
九、拟聘用人员纳入合同管理,待遇按《厦门市音乐学校市场化音乐专业教师薪资待遇执行标准》执行。
厦门市音乐学校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