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7年招生中等职业学校学生10人,资助人民币4万元/人/学年(年限为3年);
2.申请人已获得中国政府或就读学校相关奖励资助的,原则上不再享受陈嘉庚奖学金的资助。
五、 申报材料要求
申请人须按照学校的要求提供如下材料:
1.《陈嘉庚奖学金申请表》。
2.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复印件。
3.2寸彩色免冠照片。
4.初中以上毕业证书和成绩单。
5.毕业学校鉴定书或推荐信1份。
6.所在国家华人社团或较有影响的华人推荐信(港澳台地区集美校友后裔由所在地区集美校友会推荐信或集美校友总会推荐信)。
7.凡申请我校就读的外籍学生,必须要有指定监护人。外籍学生的监护人可以是其父母,也可以是其父母委托在国内常住的外国人或中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