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努力学习、尊敬师长、爱劳动、守纪律、有学习和生活的自理能力;
(2)身体健康、发育正常、五官端正;
(3)专业条件:
A.具有较好的音乐素质,包括对节奏、音高的辨别和模仿能力以及音乐的记忆、表现能力。演奏专业考生还应具备相应专业所特需的良好生理条件,如手型;
B.演奏专业考生须有一定的基础,演奏方法基本正确;理论专业考生须初步掌握乐理基础知识并在音乐创作、音乐评论等某方面有一定专长,同时应具备一定的乐器演奏能力。
3、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被开除学籍、勒令退学不满一年的学生;
(2)无正当理由退学不满一年的学生;
(3)曾参加类似入学考试,因舞弊而被取消考试资格或入学资格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