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外侨办:
为更好的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福州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行动计划,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 的思想理念和工作精神,切实把解决好华侨、归侨和侨眷当前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能少则少、能放则放、能快则快、能优则优”的原则,快节奏、高效率做好2015年“三侨子女”高考学生身份证明出具工作,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请抓好落实:
根据省教育厅、省侨办《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三侨子女”身份证明书出具及审核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10]19号)文件精神,福州市每年于4月28—5月20日为我市参加当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三侨子女”办理高考身份证明。因华侨子女办理证明需要提供其亲属住在国我驻外使领馆出具证明等国外相关材料,需要有相对宽裕的时间,且有鉴于往年部分华侨子女因信息不畅,误了办理证明这一状况,有必要提前做好相关的工作,以利“三侨子女”学生备齐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来福州市外侨办开具身份证明。
1、入驻福州市市民服务中心。2015年福州市办理“三侨子女”学生高考身份证明工作在福州市市民服务中心,实行上午9:00上班,下午5:00下班,周六、周日照常上班的制度。办理程序采取现场叫号和预约方式。预约方式可以通过市民服务中心正在开通的网上预约和微信预约进行。目前与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沟通渠道畅通,随时就入驻市民服务中心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协调解决,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汇总上报,同时将办理时间地点告知考生。
2、在基层做好预审工作。针对往年部分郊县地处边远的“三侨子女”考生或家长来福州办理证明路途遥远、提供的材料不全而来回奔波延误时间等情况,由县(市)区外侨办于4月5日起对申请办理“三侨子女”高考身份证明的学生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初审。
3、做好摸底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外侨办要积极开展前期的调研工作,将办理“三侨子女”高考身份证明的相关信息及时通知到各学校,让符合条件的考生早作准备,并将各学校“三侨子女”考生名单于4月5日前汇总上报市教育局、市外侨办。
5、加强与各新闻媒体沟通。市外侨办将及时在《福州日报》、《福州晚报》、《海峡都市报》、《福州电视台》、《东南快报》等福州主要媒体、以及在市外侨办网站刊登出具“三侨子女”考生证明的有关信息,办理程序,必须具备的资料等,并公布咨询热线,尽可能做到让“三侨子女”考生,让有关市民、应知尽知。
6、2015年办理“三侨子女”中考身份证明工作继续在县(市)区外侨办办理。条件及程序参照“三侨子女”高考学生身份证明出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