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北大附属实验学校预录取考生的通知
关于龙岩北大附属实验学校预录取考生的通知 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 根据龙岩市教育局下发的《关于龙岩市外国语学校2015年高中招生有关问题的批复》(岩教综〔2015〕45号)的规定,龙岩北大附属实验学校高中自主招生的预录取工作应于2015年7月20日前完成,被预录取考生应于2015年7月21日至24日向招生考试机构提交“放弃公办普通高中录取的承诺书”,未提交者,将由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有关规定和考生志愿择优录取到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新罗区考生向新罗区招生考试机构提交“放弃公办普通高中录取的承诺书”,新罗区以外的其他县(市、区)考生向龙岩市招考办提交“放弃公办普通高中录取的承诺书”。为方便考生,“放弃公办普通高中录取的承诺书”也可由龙岩北大附属实验学校代收,龙岩北大附属实验学校应于2015年7月24日前连同预录取学生花名册报送新罗区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招生录取规定,每位考生只能被一所学校录取,已经填报普通高中志愿又被龙岩北大附属实验学校高中部预录取的学生,自愿向招生考试机构办理“放弃公办普通高中录取的承诺书”手续的,相关考试机构应尊重、支持考生及其家长的要求,按规定给予办理“放弃公办普通高中录取的承诺书”手续,并向考生、家长宣传中考的录取政策。 现将“放弃公办普通高中录取的承诺书”的样式(见附件)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龙岩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7月7日 . 放弃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承诺书 (样式) 本人 ,系 县(市、区) 学校考生。参加2015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号为 ,中考文考成绩为 分,现已被龙岩北大附属实验学校(民办)高中部预录取,并与该学校签订相关预录取协议。为此,本人与家长(法定监护人)特承诺:自愿放弃已填报志愿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录取资格,并对被录取结果负责。 考生签名: 家长(法定监护人)签名: 2015年7月 日
关于做好龙岩北大附属实验学校预录取考生办理“放弃公办普通高中录取的承诺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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