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招生考试委员会
关于安溪县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和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精神,确保我县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公开、公平、公正顺利进行,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的通知》(闽教基〔2022〕14号)、《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泉州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教综〔2019〕33号)、《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泉教中〔2022〕4号)等文件精神,经县招生考试委员会研究决定,现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招生计划
各校招生计划具体说明:
1.安溪一中:自主招生100名,其中学科特长生77名,体育特长生13名,音乐、美术特长生各5名。 定向生450名。统招生350名,其中预留10名用于照顾入驻茶博汇生产经营的涉茶企业、涉茶专业经销商子女(具体对象由茶博汇审核确定后提供名单及入驻涉茶企业的原件、复印件及证明、户口簿)。
2.铭选中学:自主招生66名,其中学科特长生50名,体育特长生10名,音乐、美术特长生各3名。定向生450名。统招生384名,其中预留10名用于照顾录取籍贯为官桥镇善坛村的钟氏考生(需提供考生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及善坛村的证明),预留4名用于照顾录取钟氏家族亲属子女(需经钟氏家族捐资者确认)。
3.安溪八中:学科特长类自主招生30名。统招生770名,其中预留10名用于照顾录取安溪八中学校建设用地涉及的蓬莱镇蓬溪村相关小组考生(具体名单由安溪八中提供,且需提供考生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及蓬溪村证明)。
4.安溪六中:体育特长生自主招生20名。统招生880名。
5.沼涛中学:面向泉州市(不含安溪县)自主招收美术特长生30名。面向安溪县自主招收美术特长生50名。统招生820名。
6.梧桐中学统招生800名,蓝溪中学、俊民中学、龙门中学、培文中学统招生各700名,崇德中学、安十一中统招生各600名。
7.金火完中:统招生800名,其中预留10名用于照顾录取捐建学校华侨家乡(尚卿乡中山村)的亲属考生(具体名单由金火完中提供,且需提供考生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及中山村证明)。
8.恒兴中学:自主招生40名,其中创新潜质特长生38名,体育特长生2名。面向全市统招108人。面向全县统招252名。
9.各公、民办高中自主招生和其他预留指标若生源不足,未满指标转为统招生。
10.我县五年制高职以及中职学校招生计划将另文公布。
二、志愿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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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时间
中考考生实行全市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五年制高职、技工学校)统一网上填报志愿。考生于2022年6月12日上午8点至18日下午6点,登陆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zzxt.qzedu.cn),网上填报志愿。考生通过手机获取验证码,进行用户注册并设置登录密码,任何个人、学校不得擅自代替考生操作,考生可以在学校、家庭或其他地方填报志愿。志愿填报的具体办法由县教育局另行通知。对于系统显示“无效的报名信息”而未能注册的考生,各校要及时排查原因,帮助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及时完成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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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
提前批: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在“提前批”填报。
第一批:恒兴中学(面向全市招生)在“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高中”志愿栏填报。
第二批:安溪一中、铭选中学在“一级达标等优质高中”志愿栏填报。
第三批:蓝溪中学、俊民中学、安溪六中、安溪八中、梧桐中学、沼涛中学、恒兴中学(面向本县招生)在“二级达标高中”志愿栏填报。
第四批:崇德中学、安十一中、龙门中学、培文中学、金火完中在“三级达标高中”志愿栏填报。
三、录取顺序
1.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录取。
2.恒兴中学面向全市招生录取。
3.一级达标高中招生录取(按志愿依次录取统招生、定向生)。
4.二级达标高中(含恒兴中学面向本县招生)招生录取。
5.三级达标高中(含金火完中)招生录取。
6.征求志愿批次录取。
四、加分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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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分
根据泉教中〔2022〕4号文件规定,2022年我县中考照顾录取加分项目和分值如下:
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现役军人的子女,以及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的公安民警子女,烈士、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加分分值20分。
作战部队与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病故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现役军人的子女,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加分分值10分。
以上两项按《福建省教育厅、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印发《福建省贯彻教育部总政治部<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政联〔2013〕1号)、《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教育厅转发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闽公综〔2018〕140号)、《福建省应急管理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闽应急〔2019〕51号)和《福建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教学〔2020〕55号)规定精神执行。
其他现役军人和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加分。2022-2023年加分分值3分,2024-2025年加分分值2分,2026年起取消加分,调整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获得省级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加分分值5分,获得市级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加分分值3分。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考生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加分分值3分。按闽教学〔2020〕55号规定精神执行。
农村独生女和二女结扎户。2022年-2023年加分分值1分,2024年起取消。
我县少数民族考生不能满足文件规定的“三统一”条件,即在民族乡(我市台商区百崎乡)、高山(享受高山补贴)和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海岛具有3年完整户籍,且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学校具有3学年完整学籍,并有连续3学年的实际就读经历。2021年起,我县少数民族考生不享受加分照顾。
高层次人才子女加分。第一层次人才子女2021年-2025年加分分值5分,2026年起取消;第二层次人才子女2021年-2025年加分分值2分,2026年起取消加分。
符合上述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该生中考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等10科总分的基础上,以加分照顾的形式参加投档录取,加分照顾不能累加,仅取分值最高的一项。
各类加分照顾录取对象必须填写《2022年泉州市中考“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连同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于2022年5月25日前交到中考报名学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各校应将照顾录取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招生注意录取花名册”的要求初审、造册、审核并加盖公章,于2022年6月1日前上交县教育局,县教育局组织审核后,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具体事项由县教育局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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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 分
根据《安溪县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安溪县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安招考委〔2021〕7号)“2022年起将适当提高往届生扣分标准”的规定,2022年往届生报考普通高中的,从中考总分中扣20分,再参加投档和录取。
自2023年起,往届生报考普通高中时应在录取总分中扣除40分,再参加投档和录取。
五、录取办法
按照规定先对考生中考10科总分进行加分、扣分(以下简称投档分),再参加录取。
(一)基本条件
录取普通高中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报考省一级达标高中,考生参加省级统一考试九门学科等级均应达到C及以上等级(9C及以上)、体育与健康成绩达到24分及以上且综合素质评价合格及其以上。报考省二级、三级、未达标高中,考生省级统一考试九门学科等级均应达到D及以上等级(9D及以上)且综合素质评价合格及其以上。
2.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及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的考查成绩均须合格。
3.投档分达到泉州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及以上。
(二)自主招生
1.方案报批。经市教育局批准自主招生的公、民办普通高中,可在规定的招生时间、范围内自主选拔确定入围预录取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艺术体育特长的考生。各申报学校应制定自主招生方案,内容包括学校特色创建目标任务、基础能力、主要措施;特长特色自主招生的范围、类别和人数;报名条件与报名办法;招生办法、录取程序、录取规则、评委选定、监督方式等。各相关学校自主招生方案经县教育局审核同意并报送市教育局中教科审批后,由县教育局统一发布。
2.志愿填报。自主招生的志愿分为两类:一类艺术、体育特长生,另一类为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等其他类特长生。向自主招生普通高中学校报名参加自主招生的学生,必须具备2022年泉州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资格,并于2022年6月12日-18日期间登陆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zzxt.qzedu.cn)在“提前批”填报志愿,且只能报考一所自主招生的普通高中学校的一项自主招生类型志愿。
3.报考条件。报考艺术、体育特长生,须是初中阶段(截止志愿填报时间)参加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艺术、体育类相应比赛获奖的学生。艺术、体育特长生报考资格审查由各自主招生学校负责。艺术体育类入围预录取考生的获奖证书原件须经县教育局体卫艺股核验。
4.专业测试。各招生学校根据相关要求制定专业专项素质测试方案,并组织开展专业专项素质测试。评委由县教育局从评委专家库中提前一天随机抽取7人(本校评委不得超过1人且不当组长)。各招生学校要将所有专业专项素质测试等重点工作环节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影像资料由各招生学校留存备查。县教育局将派出监察组对专业专项素质测试进行全过程监督。
5.录取办法。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安排在中考结束后10天内完成,并安排在提前批录取。自主招生学校按艺术、体育类特长生招生计划1:1.5的比例、其他类招生计划1:1.2的比例确定入围预录取考生名单,并填报《2022年泉州市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入围预录取考生申报表》(附件1),于2022年7月7日前上传至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纸质申报表同时报送县招考中心。
所有参加自主招生的学生必须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待中考成绩公布后,达到我县录取普通高中的基本条件和自主招生学校规定的最低录取要求的,艺术、体育特长生按照特长生的专业专项素质测试成绩排序,依序择优录取;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等其他类特长生按照特长生的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投档分相同,则依次按照数学、语文、英语单科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若自主招生学校上传的入围预录取考生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在达到我县录取普通高中的基本条件和自主招生学校规定的最低录取要求的前提下,按不超过入围预录取考生数70%录取。
各公、民办自主招生学校应严格按照经审批的自主招生方案规范实施自主招生,不得将自主招生异化为变相提前“掐尖”,要注重使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综合考查学生体质健康和心理素质等情况,严禁单纯以学业成绩作为唯一录取标准。若被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正式录取后,学生及其家长还须与学校签订《2022年泉州市规范民办普通高中招生收费双向承诺书》(附件2)。考生被自主招生正式录取确认后,不再参加后续中招切线录取招生;未被自主招生正式录取的,该生按其志愿和成绩参加后续中招切线录取招生。
(三)统招生
1.录取规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考生在招生录取规定面前人人平等。在符合基本条件的情况下,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根据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志愿不调剂,考生不能放弃前面志愿而录取后面志愿,被前一个批次录取的考生将不再参与下一个批次的录取。
2.录取办法
以投档分为依据,按1:1的比例投档,再根据考生志愿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因考生成绩相同并列录取而超出招生计划的,超出名额可在该校其他批次没有完成的招生计划中统筹解决。
入围工作线上无法完成计划的学校将逐分下降进行投档。
自2023年起,全市各县(市、区)按照2022年中心市区普通高中招生的切线录取方式执行,统一填报志愿、统一录取规则、统一批次录取、统一一次性征求志愿。
(四)定向招生
1.名额分配
各校定向生名额计算办法为:全县定向生名额除以全县具备定向生资格条件考生人数乘以学校具备定向生资格条件考生人数(四舍五入,取整数);不足1名的,按1名下达。若计算出的合计数超出定向生总数的,所需人数从统招生中调剂;若计算出的合计数少于定向生总数的,所余人数纳入定向生全县统筹。
2.条件限制
必须是在现学籍所在学校实际就读连续两年以上,且在学籍所在学校报考的初中应届毕业生。2024届起(即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初一新生起)必须是在学籍所在学校连续3学年实际就读,且在学籍所在学校报考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一级达标等优质高中”志愿栏需填报安溪一中、铭选中学的志愿。考生在志愿中填报县外普通高中的,取消其定向资格。
安溪一中、铭选中学定向录取考生的投档分分别不得低于该校面向全县统招生最低录取控制线20分、35分。
3.资格审查
各校要对学生是否具备定向生资格按规定进行逐个审核确认,统一填写《2022年泉州市优质普通高中学校定向生资格审核表》(附件3),经班主任、年段长、学籍员和校长签名后,在班级内、学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于2022年6月1日前将《定向生资格审核表》及相关佐证材料报送县教育局。县教育局组织审核后,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具体事项由县教育局另行通知。
4.录取办法
以学校为单位,按定向生名额,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本校考生中,以投档分为依据,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若学校定向生名额有剩余的,首先用于解决定向生批次因成绩相同需要并列录取而超出定向生计划的问题;其次用于解决统招生并列录取而超计划的问题。如还有剩余名额,实行全县统筹,从全县符合定向资格条件的考生中,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定向生批次因考生成绩相同需并列录取而超出招生学校的定向生计划,其超出的定向生数视为该学校招生计划的定向生追加人数。
为保证在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上至少择优录取初中校1名有定向资格的考生,若初中校(含完中校初中部、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职校初中部)没有任何学生被安溪一中或铭选中学录取的,可允许铭选中学不受“条件限制”规定继续向下降分定向录取1人。
(五)照顾录取
1.安溪一中照顾录取入驻茶博汇生产经营的涉茶企业、涉茶专业经销商子女考生,最低控制线为7A2B且投档分不得低于安溪一中统招生录取分数线15分。
2.铭选中学照顾录取籍贯为官桥镇善坛村的钟氏考生和钟氏家族亲属子女,投档分不得低于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
3.安溪八中照顾录取学校建设用地涉及的蓬莱镇蓬溪村相关小组考生,投档分不得低于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
4.金火完中照顾录取捐建学校华侨家乡(尚卿乡中山村)的亲属考生,投档分不得低于金火完中统招生最低录取控制线20分,且不得低于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
2023年开始,以上各项照顾录取将按市教育局统一制定的招生方案执行。
(六)征求志愿
各高中校不得以任何理由自行招生,对录取结束后未能完成计划的学校,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进行征求志愿,征求志愿填报时间在7月25日左右。未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可再次填报志愿参加录取,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按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六、纪律要求
1.各校务必按照要求切实做好各项资格条件的审查和确认,若在工作中弄虚作假,将对学校经办人员和相关领导严肃追责。
2.各高中校原则上不能到初中校进行招生宣传,如特殊情况需要招生宣传的,必须报请县教育局批准。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一经查实,将对当事人和学校主要领导严肃追责。
3.各校要尊重考生自主填报志愿的权利,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修改考生的密码和志愿,不得对考生的志愿选择进行干预,严禁强迫、变相强迫或故意误导,擅自代替考生填报志愿或更改考生志愿或以任何形式、理由强迫或阻止考生报考本校或其他学校。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4.各高中校均不得重复录取已被公、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网上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全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下的学生,严禁擅自招收外地生源考生,严禁超计划招生,严禁招收没有高中学籍的学生随班就读,严禁未经批准,以“中外高中课程实验班”等名义违规招生,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5.民办普通高中要依法规范招生行为,根据核定的招生计划和确定的招生范围实施招生,严格执行民办学校收费公示制度,严禁私自将招生与捐资入学挂钩等违法违规招生行为。
6.各校不得向县招考部门之外的任何机构或个人提供生源和考生信息。
7.凡升入我县高中阶段学校学习的学生,均需经过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审批。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统一录取名单是高中阶段学生学籍接续的依据,对未经市教育局中招管理部门确定招收的学生一律不得发起或审核通过。学生未到校报到入学的,学校不得为其注册学籍,不得将其纳入在校生统计。
8.县教育局要加强对各校自主招生等工作全程监察,营造规范有序、令行禁止的良好教育生态。各高中校要将经审批后的各类自主招生录取结果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主动接受学生、家长、社会各界、舆论与纪检部门监督。要做到程序规范、公平公正、信息公开,不得违规收取任何费用。
9.各校必须严格规范招生秩序与学籍管理,对存在违规招生行为、违反学籍管理规定的学校,一经查实,将对学校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严肃追责,并视情况扣发该校校长的绩效工资,取消该校和相关责任人当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七、其他事项
1.非安溪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具有经我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确认学籍,并在我县报名参加中考中招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时与我县户籍考生一视同仁。
非安溪户籍欲回其户籍地就读普通高中学校的初三学生,可以在我县参加中考中招,待被录取就读高中学校后,再按学籍管理规定办理高中转学手续;或者回户籍地参加当地中考中招,并经其教育主管部门中招管理机构办理录取手续后,再按有关规定接续普通高中学籍。
2.具有安溪县户籍、但学籍未在我县的初中应届毕业生欲回户籍所在地就读普通高中学校的,必须在我县参加中考中招,录取后就读高中学校;或者参加学籍所在地的中考中招,待被当地教育主管部门中招管理机构办理录取手续后,再按有关规定转回我县就读。
3.已被普通高中学校(含省达标高中中外高中课程实验班及民办高中)录取但未按规定时间到录取学校注册的学生,视为自愿放弃普通高中学校录取资格,不能参加其他普通高中学校的录取,允许根据个人意愿报读中职(含五年制高职)学校。
4.具有安溪县户籍的县外初中往届生参加我县中考中招的,还须提供原初中学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盖章同意接续高中全国电子学籍的书面材料,才能予以录取。
5.其他规定参照《2022年泉州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泉教中〔2022〕4号)执行。
6.学校凭县教育局招考中心提供的经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认的《考生录取花名册》发放录取通知书。
7.中等职业学校(含五年制高职、技工学校)的招生工作方案由市教育局另行公布。
8.本《意见》解释权属安溪县教育局招考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