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简介
厦门艺术学校是国家教育部、文化部确认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艺术类),是厦门市直属公办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创办于1958年。学校以培养艺术人才为目标,首创“校团合一”的办学模式,培育创建的中国第一个专业民间舞艺术表演团体——厦门小白鹭民间舞艺术中心(原厦门小白鹭民间舞团)享誉海内外。学校拥有高品位、高规格、多功能、现代化小白鹭艺术中心金荣剧场。学校创办10多年的“小白鹭业余艺校”为社会培养艺术爱好者,慕名而来的海内外学员络绎不绝。厦门艺术学校走出了融“学校、中心、剧场、业余艺校”四位一体的创新办学之路。
厦门艺术学校开设具有中华民族与闽台文化特色的艺术表演专业。骨干专业有舞蹈表演、戏曲表演(歌仔戏、高甲戏)、南音、音乐、舞台美术、社会文化艺术、木偶、茶艺与茶营销等专业。
学校环境
招生计划
2021年我校舞蹈表演专业(中国舞方向)、社会文化艺术专业(舞蹈方向、美术方向)、音乐专业、茶艺与茶营销专业,将面向福建省招生 ,具体招生计划如下:
一、招生计划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艺术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尊敬师长,勤奋刻苦。
2.身心健康,有学习和生活的自理能力,无任何不适宜从事舞蹈、声乐、器乐等专业训练和集体生活的疾病或缺陷。
3.必须符合学校各招生专业对年龄和学历(年级)的要求(参照招生计划表)。
4.各级各类中等职业艺术学校的正式在校生一律谢绝报考;经审核发现,学校将取消其考试及录取资格。
三、报名、考试时间安排及所需材料
(一)2021年4月1日—9日网上提交报名登记表(如错过网上报名,请根据以下专业初试时间现场报名):
1、报名登记表(请在“厦门艺术学校”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填写)。
2、电子版报名登记表发送邮箱。
(二)专业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三)报名准备材料(现场提交)
1.介绍信:学生所在学校同意该生报考厦门艺术学校的介绍信(应写明在校年级、全国统一学籍号、品行表现),加盖学校公章。
2.户口证明(交户口首页和考生页的复印件)。
3.交近期一寸白底免冠照片2张(注明考生名字、报考专业)。
四、考试内容
(一)着装要求
着装要求:考生不得化妆,不带头饰,不可有刘海遮住额头,不穿演出服。舞蹈表演专业(中国舞方向)女生着吊带体操服,不穿裤袜,男生着紧身背心,平角舞蹈短裤。社会文化艺术(舞蹈方向)女生着吊带体操服,穿白裤袜。
(二)考试地址
厦门小白鹭金荣剧场(厦门市思明区龙虎山路2号)
五、体检
复试合格的考生于公榜次日由学校组织统一参加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项目包括:身高体重,健康检查(五官、视力、内外科等)胸片、心电图、肝功能、血常规、空腹血糖、肾功能三项。
六、录取与毕业
1.录取原则: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文化考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考生专业和文化考试合格基础上,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顺序录取;因学生志愿、文化课成绩未达标、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实际录取人数未满足招生计划时,则从候补考生中按前述规则顺序递补。
2. 出现以下情况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考试当中出现各种形式的舞弊或违纪行为。
3. 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学校的要求办理有关录取手续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由此产生的空额按照录取原则递补。
4.录取的考生均须经过我校招生办审核、考生所在学校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考生自愿放弃九年义务教育小升初电脑派位,经厦门市教育局备案方为正式录取。
5.录取名单经我校网站公示,无异议,发给《录取通知书》。
6.正式录取的考生,无特殊原因均应参加学校的毕业文化考试。
7.毕业:学校各专业设置的教学科目,教学任务于毕业年度的第一学期结束,毕业年度的第二学期为毕业实习、高考复习阶段。2017年起,高中阶段的在校生必须完成并通过福建省学业水平测试中规定的学科并且成绩合格。学生完成本专业设置的教学科目,经考核成绩合格,品行良好并无纪律处分,经学校审核,厦门市教育局批准备案,即获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资格,颁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
七、学习费用以及在校学习的有关事项
(一)学习及生活费用:
1.免学费:学费全免。
2.住宿费:650元/年。(舞蹈表演六年制学生,前三年免交住宿费)
3.伙食费:1050元/月,按学期缴交,多退少补。
4.课本费按照实际发生额代收代缴(舞蹈表演六年制学生,前三年免交课本费);专业教具费、教辅资料费自理;保险自愿。
(二)在校学习:
1.学生享受困难补助的待遇,发放标准按照厦门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2.学习成绩、品行表现优秀的学生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可获得学校颁发的奖学金。
八、升学与就业
1. 学生取得毕业资格后按照“自主选择、学校指导”的方式进行,学校升学与就业指导部门将根据学生的毕业意愿提供咨询和服务。
2. 报考高等院校艺术类专业的学生应符合当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报名条件(如户籍、学籍、缴交社会保险费或纳税等方面的要求),不符合当年条件的省外户籍学生则须回原户籍地参加高考。
3. 就业的学生按照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到手续。
九、招生考试纪律
在招生考试期间和学生入学后,凡有考试舞弊或其他违反招生考试纪律的行为,经查证情况属实的将立即取消有关考生的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已经录取的做退学处理,考生的学籍退回原生源地。违纪的相关人员根据情节按照有关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十、招生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曾厝垵仓里路158号厦门艺术学校招生办公室
邮编:36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