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重要指示精神,培养适应社会需要的舞蹈表演专业技能型人才,进一步推进产教融合,深化校企合作,发挥福建省歌舞剧院高水平的专业优势,整合职业教育资源,优化人才培养模式,提升舞蹈表演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促进本省舞蹈演艺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福建艺术职业学院与福建省歌舞剧院联合开展五年制高职舞蹈表演专业(福建省歌舞剧院培班),面向省内2021年初中应届毕业生招生。
一、合作单位简介
(一)福建艺术职业学院
福建艺术职业学院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专门培养文化艺术人才的公立全日制高等艺术职业院校。学校创建于1958年,办学历史悠久,教学经验丰富,文化艺术底蕴深厚,被誉为全省“艺术人才的摇篮”。2013年被授予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人才培养基地”。2019年成为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智库成员单位。2021年荣获“第十四届福建省直机关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学校座落于全国文明城市、历史文化名城、著名的省会城市——福州,毗邻闽江、人文荟萃、环境优雅,周边建有昙石山博物馆、江滨公园、民俗园、美食街、电影院等设施,文化底蕴深厚、交通发达(福州动车站、市区均有公交线路直达校本部)、生活便利、空气清新,是求学的理想之地。
学校秉承“德艺双馨知行合一”校训,积极践行产教融合,深化校企合作,坚持“非遗传承 产教融合”特色办学,促进专业与产业融合、科技与艺术融合,大力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取得了显著的办学成效,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优势明显。近年来,学校多项职业教育教学成果获得国家级、省级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其中荣获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福建省级职业教育成果特等奖1项、一等奖4项、二等奖2项。在校生参加国家级职业技能大赛获一等奖5项,参加省级职业技能大赛获一等奖50多项。
(二)福建省歌舞剧院
福建省歌舞剧院成立于1957年,是隶属于福建省文化旅游厅的财政拨补事业编制单位。下设歌剧团、舞剧团、交响乐团、民乐团、舞美中心、创作中心、演出中心、艺术教育中心,是福建省唯一从事音乐舞蹈艺术表演的省级专业团体。福建省大剧院由福建省歌舞剧院运营管理。
福建省大剧院正门建院以来,剧院创作的舞蹈《采茶扑蝶》《走雨》《彩球舞》等节目风行于五六十年代。八十年代创作的舞蹈《命运》《宝缸》等节目均享誉国内外。剧院创作上演的大型舞剧《丝海箫音》、舞蹈诗《悠悠闽水情》、舞剧《惠安女人》先后荣获文化部“文华大奖”“文华新剧目奖”、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等奖项。剧院原创的大型歌剧《土楼》荣获文化部首届中国歌剧节“优秀剧目奖”“优秀编剧奖”及“优秀灯光设计奖”等8个单项奖。近年来剧院原创歌剧《松毛岭之恋》《与妻书》《虎门长啸》及原创舞剧《望海》《情逝》等剧目先后获国家艺术基金。剧院大型原创舞剧《丝海梦寻》屡登国际舞台,曾在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巡演,其中包括在美国纽约联合国总部和法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献演,得到了国际友人的衷心礼赞。剧院还多次代表国家执行对外文化交流任务,出访数十个国家和地区,将中国传统文化传播到世界各地,得到各界高度评价。
二、舞蹈表演专业(福建省歌舞剧院委培班)专业技能考试方案
(一)招生范围及对象:意向报考本校五年制高职舞蹈表演专业(福建省歌舞剧院委培班)的、参加2021年福建省内各地市中考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二)培养类型及层次:五年制高职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四)专业技能考试内容与注意事项
(五)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6月15日至7月4日。
报名材料与费用: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报名表”(附件1)。填写完整的报名表电子版于7月4日前发送邮箱;报名表纸质版打印、签字后,与健康申明卡(附件2)、考生身份证(或户口页)复印件,在考试当天交给考场检录处工作人员。
报名费每生170元(按闽价函[2018]364号规定)。由考生本人于考试当天在本校音乐系或舞蹈系考场检录处通过现金或微信、支付宝扫码等方式进行缴纳。
(六)录取规则
报考的考生参加本校专业技能考试(面试)成绩合格,中考文化分达到考生所在地市教育局划定的最低合格线,通过中考志愿五年制高职批次第一志愿填报,按招生计划数从高到低录取,具体投档录取规则按考生所在地教育局相关规定为准。
(七)毕业与就业
1、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核合格后颁发本校全日制五年制高职毕业证书。
2、学生毕业时,参加福建省歌舞剧院组织的专业达标考试,成绩合格的,可与福建省歌舞剧院签订就业意向书。
(八)收费标准与助学政策
根据省物价委员会、省财政厅、省教委闽价(2000)费字245号收费规定以及闽财教〔2011〕74号规定,各类别专业收费标准如下(具体学费金额以省教育厅最新下达文件为准):
1.学费。前三年免学费,第四、五学年每生每学年7200元。
2.代办费与住宿费
住宿费:按不同宿舍类型,每生每学年550-1300元不等,具体宿舍类型由学校统一安排。
代办费(教材费等):教材费、体检费、军训服装费等代办费按学年据实结算,多还少补。
3.奖助学政策
福建省歌舞剧院委培的舞蹈表演专业学生,第四、第五学年享受每生每年3000元学费补助。同时可享受学校配套的中高职奖助学政策(中职阶段国家奖学金6000元、国家助学金2000元,高职阶段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国家助学金一档资助4500元、二档资助2800元)。另外还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减免学费、勤工助学等多种形式的奖助学政策。
三、舞蹈表演专业简介
舞蹈表演专业主要开设中国舞、民族舞方向,是我校省级示范专业之一,就业面向各级各类专业艺术团体、文化演艺公司、基层文化馆站、社会文化培训机构等企事业单位,从事舞蹈表演、舞蹈教学、文化创意与策划、社会培训等工作。
办学六十多年来,该专业坚持与省歌舞剧院共同开展人才培养,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和教学成果,为省内外文化艺术行业培养了一大批优秀人才,涌现出许多杰出的校友:舞蹈编导范东凯、曾焕兴,舞蹈教育家周萍,舞剧“文华表演奖”潘圆圆、青年舞蹈家高雯倩等。 (舞蹈表演专业学生参加省歌舞剧院编排的大型舞剧《丝海梦寻》
在联合国总部演出的大型舞剧《丝海梦寻》在联合国总部演出)
(学校学生参加福建省歌舞剧院大型舞剧《丝海梦寻》) (福建省歌舞剧院原创舞剧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