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职业学校(含五年制高职)
招生工作也公布啦
(一)中等职业学校招生
招生对象: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企业在职员工、现役士兵、退役士兵、农村青年、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等其他群体都是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的对象。
招生方式:实行春秋两季招生。春季录取注册截止时间为4月20日;秋季录取注册截止时间为11月20日。中等职业学校在录取工作中,可实行注册入学或集中录取、多次补录等灵活多样的招生方式。
学习方式:中等职业学校实行全日制教育与非全日制教育并举的模式,对参加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成人学员,可与应届初中毕业学生混合编班,统一教学,在校期间享有的各项政策与应届初中毕业学生相同。对接受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成人学员,应以提高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为主,采取单独招生、单独编班、单独授课的办学模式,实行教产结合、工学结合、按需培养、按需施教,对于完成学业,考试合格的学员,发给相应的学历文凭证书。
(二)五年制高职招生
报考:招生对象为初中应届毕业生,根据考生志愿及成绩,择优录取。报考五年制高职的学生可以兼报普通高中和其它中等职业学校,报考需要体检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体检。五年制高职教育类专业与非教育类专业可以兼报。
录取:五年制高职(含体检、面试合格的教育类五年制高职考生),根据考生报考志愿情况,可以提前录取。录取控制线,按中考总分(含语、数、英三科总分,物理、化学2科原始分40%的折算分及7个学科等级分)来确定不同专业的录取分数线,根据报考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几点说明
1.无本市户籍学生可以参加中考,录取办法与具备本市户籍考生相同。
2.普高招生工作、中等职业学校(含五年制高职)招生工作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有关问题分别由市教育局中教科(咨询电话:3619279)、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咨询电话:3617827)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