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 愿 填 报
一、填报志愿时间
1.填报志愿实行网上填报,网上填报志愿时间:6月6日上午8时~12日下午6时,逾期不再受理。
2.高中录取结束后,允许部分考生补报中等职业类学校志愿(含五年制高职),补报志愿的考生信息由各县(市、区)招生办收集录入,并在中职招生集中录取工作前送达南平市招生办汇总。
二、志愿设置
1.第一批:普通高中设八个志愿,按各县(市、区)招生办具体要求填报,其中第八志愿栏填报面向全市招生的高中。
2.第二批:五年制高职(含师范类、体育、音乐和美术)设四个志愿。
3.第三批:中等职业类学校(含职高、成人中专普通班、技工学校)设三个志愿。
三、注意事项
1.2017年南平市中考志愿填报系统分设高中志愿与中职志愿两类进行填报。
2.第一批普通高中志愿具体填报规定由各县(市、区)负责。
3.凡报考需面试的第二批或第三批职业类院校和专业,应选择填报在职业院校对应批次的第一志愿。
4.考生在中考报名系统上所填报的志愿是考生本人升学志向和意愿的唯一信息,须确保学校和专业代码选择准确无误,凡错选、漏选、未保存等原因影响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四、延平辖区普通高中填报志愿说明
1.普通高中志愿分三个批次
第一批次:省一级达标高中(南平一中和南平高级中学);
第二批次:省三级达标高中(南平八中);
第三批次:其它普通高中。
2.普通高中填报说明
第一、二志愿栏填报第一批次达标高中统招志愿(其中,第一志愿栏为填报南平一中统招志愿,第二志愿栏为填报南平高级中学统招志愿);第三志愿栏填报南平高级中学艺术体育特长班志愿;第四志愿栏填报第二批次达标高中志愿;第五、第六志愿栏填报第三批次其它普通高中志愿;第八志愿栏填报面向全市招生的高中志愿。
特别说明:填报南平一中或南平高级中学统招志愿的考生,录取时视为兼报南平一中或南平高级中学定向生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