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定向生招生
为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逐步减少初中学校择校热,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按上级文件要求,实施优质高中学校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到初中学校。
1、定向生计划
从一中招生计划中划出50%的名额(324人)作为定向生指标。
2、定向生录取最低分数控制线
投档分在一中统招录取线下50分以内。
3、各校定向生名额分配
按各校享受定向生资格的中考应届报考生数为基数进行分配,实行分校择优录取。
4、剩余定向生名额的使用
农村学校(含星村中学、兴田中学、五夫朱子学校、上梅中学、吴屯中学、岚谷中学、洋庄老区学校,下同)无法完成的定向生指标在农村七所学校中统筹,按一中定向生录取程序从农村学校未录取的考生中择优录取;城区学校(含一中、二中、三中、武夷中学,下同)无法完成的定向生指标在城区四所学校中统筹,按一中定向生录取程序从城区学校未录取的考生中择优录取;分别统筹后仍无法完成的定向生指标在全市学校中统筹,按一中定向生录取程序从全市学校未录取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5、定向生资格认定
以下情况不享受定向生资格:(1)外县市户籍的学生在本市所有学校就读的;(2)本市乡镇(含武夷街道)户籍的学生在一中和二中就读的;(3)2015年初一新生开始,一中片区外生源,享受政策照顾择校到一中就读的;(4)本市乡镇户籍(含武夷街道)的学生在一中、二中、三中寄读的(含体育“二集中”学生);(5)城区学校(指一中、二中、三中)之间初一入学后寄读或中途转学的。
以下情况享受定向生资格:(1)本市乡镇(含武夷街道)户籍的学生在三中或武夷中学就读,学籍在三中或武夷中学,并且读满完整三年的;(2)本市城区户籍(含武夷街道)的学生在本市乡镇初中学校就读且读满三年的;(3)2015年初一新生开始,户籍在城区(崇安街道、新丰街道、茶场正式职工子女)通过补录(随机派位)到一中、二中就读的;(4)2015年初一新生开始,一中、二中的定向生资格以初一入学时户籍就已在城区范围(含崇安街道、新丰街道)认定,即户籍在初一入学当年的7月31日之前迁入且三年都在城区的;(5)本地户籍学生在外县市学校(指武夷山市范围外)就读且有外地电子学籍及外地学籍辅助号,转学回到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且在户籍所在地学校报考的。
因建设东溪水库,吴屯乡双溪(旸角)村和小寺村的小冲、程墩、岚汤3个村民小组的库区移民子女安排到三中就读,在三中享受定向生资格。
6、定向生资格确认、审核工作
定向生资格确认和审核工作由各学校班主任、年段长、教务主任具体操作并负责把关,校长是第一责任人,教务主任是主要责任人。各校在中考报名结束后对定向生资格进行审核认定,要求在学校公示栏公示两周,无疑义后上报市招生办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