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石狮鹏山工贸学校2016年春季收费校长公告

福建省石狮鹏山工贸学校2016年春季收费校长公告

(鹏价[2016] 01号)

 

根据《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5]费435号)和《关于调整我省大中专学校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2000]费字245号)等规定,2016季,本校对在校学生收取住宿费和代办费。代办费项目严格限定为教材费、新生入学复查体检费和因军训统一代办的服装、食宿费用三项,遵循“即时收取,多退少补、不得盈利、据时结算”的原则,单独立帐,并按学期进行结算,在每一学年结束前向学生公布结算结果,学生毕业离校前予以结清。

物价局、财政厅批准,并经本校校务会议2016年1月10日研究,现将本学期各专业各年级收费项目和标准公示如下:

1.住宿费:500元/年,250元/学期;

2.教材费:300元/学期

附:石狮市物价局《收费许可证》(复印件)

 

      校长:杜振乐

      石狮鹏山工贸学校  

      2016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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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www.555edu.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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