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7月23日讯 今后,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可在石狮申请就读高中、报名参加全国高考了。
前日,石狮市招生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石狮市招委”)出台《石狮市招收非石狮学籍学生就读高一的方案》,非石狮市户籍的学生,可申请参加石狮市达标中学的择校生录取,石狮市招委将根据该类学生注册的实际情况,按剩余学位择优录取;如该批次没有剩余学位,则不再进行补录,学生可申请后一批次招生学校的录取。
此外,作为石狮户籍生,从明年起,若没回原籍参加中考的考生,其将不得参加石狮一级达标高中的录取。
在外读初中的石狮户籍生
在外县市就读初中,具有石狮市户籍或港澳台、外国户籍(父母为石狮户籍)的学生就读高一的招生办法如下:
1.在泉州市公办学校就读初中,并参加泉州市2014年中考的学生:提供泉州市中考成绩证明、学籍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等,根据中考成绩,可申请参加石狮市达标高中的统招生或择校生的录取,享有与本市学籍学生同等的权利(定向生除外)。 1.在石狮以外的公办、民办学校就读初中,回原籍石狮参加中考报名的学生:根据学生参加石狮中考成绩、填报的志愿,可参加石狮市达标高中的统招生或择校生的录取,享有与本市学籍学生同等的权利(定向生除外)。
2.在泉州市以外的公办学校就读(含外省),且参加2014年中考的学生:提供中考成绩证明、学籍证明、录取当地高中的录取通知书及联系电话、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等,根据录取及分数情况,若考生的中考语数英总分达到满分的85%以上,且录取到当地一中或省重点高中(国家示范性高中),可申请参加石狮市一级达标高中的择校生录取;若考生的中考语数英总分达到满分的80%以上,且录取到当地省重点高中,可申请参加石狮市二级达标高中的择校生录取;若考生的中考语数英总分达到满分的75%以上,且录取到普通高中,可申请参加石狮市三级达标的择校生录取。
3.在泉州市区、晋江市等私立学校就读初中,且参加泉州市2014年中考的学生:提供中考成绩证明、学籍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等,根据成绩,今年中考成绩达到我市联中、一中统招录取线以上的学生,可申请参加我市一级达标高中的择校生录取;其他学生可申请参加石狮市二级、三级达标高中的择校生录取。
非石狮市户籍学生
对于非石狮户籍准备就读高一的学生来说,此次方案规定:
1.在泉州市公办学校就读,且参加泉州市2014年中考的学生:提供泉州市中考成绩证明、学籍证明、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等,根据录取及分数情况,可申请参加石狮市一级、二级、三级达标高中的择校生的录取。
2.在泉州市以外(含外省)的学校就读初中,且参加2014年中考的学生:提供中考成绩证明、学籍证明、录取当地高中的录取通知书及联系电话、务工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等,根据录取及分数情况,若考生的中考语数英总分达到满分的85%以上及录取到当地一中或省重点高中(国家示范性高中),可申请参加石狮市二级达标高中的择校生录取;若考生的中考语数英总分达到满分的80%以上及录取到当地省重点高中,可申请参加石狮市三级达标的择校生录取。考生的中考语数英总分达不到满分的80%的,可申请参加石狮中等职业学校五年专或中职专业的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