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丰富学生的课外活动,激发学生学习物理的兴趣,扩大视野,启迪思维,促进物理知识与科学技术、社会生活的联系,培养学生科学素质和理论联系实际的良好学风,根据全竞办[2012]01号文件精神,经市教委批准,我市将继续组织学生参加2013年全国初中应用物理知识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时间
初赛时间:2013年3月31日(周日)上午9︰30~11∶10
复赛时间:2013年4月14日 (周日) 上午9:30-11:10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截止日期为2012年11月20日。
2.报名办法:竞赛活动要严格按照学校、学生自愿参加的原则组织学生报名。
3.报名费:每位参赛学生的报名费3元, 由教研室代收,交全国竞赛组委会,用于报名费、初、决赛试卷购置及决赛考务、阅卷和证书定制等费用。
三、竞赛内容
原则上以初中物理课程标准的知识点为竞赛的基本依据,体现新课程标准的教育理念,渗透爱国主义与辩证唯物主义的教育。考查重点是通过应用,加强和扩展所学的物理知识,培养物理学科能力。试题中将有一定量的实验设计题,展现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四、组织办法
1.初赛考场设在各区县。教研室要认真做好监考和阅卷工作。
2.严格考场纪律,确保竞赛公平、公正。
3.严格依据初赛成绩按参赛人数1.9%的比例确定参加复赛的名单。复赛由市教研室统一组织,地点另行通知。
五、奖励办法
1.分设一、二、三等奖。一、二等奖通过复赛成绩确定。三等奖根据参赛人数将获奖名额分配到区县,由区县根据初赛成绩确定。
2.对获得一、二、三等奖考生的指导教师,经学校和区县教研室认定后,统一颁发优秀指导教师奖。
3.对区级竞赛组织工作成绩突出者颁发优秀组织工作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