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艺术学校始建于1957年,由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主管。学校位于闽江之滨、昙石山旁,建校以来,学校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的办学宗旨,秉承“以艺启智•以美净心”的办学理念,致力于培养德艺双馨的艺术人才,培养出了一代又一代的表演艺术家与专业人才。学校曾多次应邀赴港、澳、台进行文化交流演出,并在各类赛事中屡创佳绩,硕果累累。为探索新的培养模式,造就更多的艺术人才,根据闽教师﹝2017﹞106号文件精神,学校拟充分发挥联盟校美育资源优势,与福州第十六中学共同培养2023年七年级合唱艺术实验班。合唱艺术实验班学生文化课由福州第十六中学安排。合唱艺术培训由福州市艺术学校与福州第十六中学共同负责。
合唱艺术实验班简介
合唱艺术实验班“借外力,练内功”,“声”入人心,硕果颇丰。近年来在一系列的赛事中取得优异的成绩,成为福州市乃至福建省一张闪亮的名片。
1、2019年获全国第六届中小学生艺术节艺术表演类声乐合唱二等奖
2、2020年获第十五届中国国际合唱节少年组一级(金奖)团队
3、2022年获全国第七届中小学艺术节艺术表演类声乐合唱一等奖
4、2022年荣获中国音乐小金钟少儿合唱展演最高荣誉:示范展演合唱团
5、2023年荣获勃拉姆斯国际冬季合唱节童声A3组最高荣誉金奖。
合唱艺术实验班由福州艺术学校与福州第十六中学联合办学,两校派出最强师资团队,充分发挥联盟校优质美育资源,为福州市培养优秀合唱人才,打造精品合唱团。合唱班学业成绩名列年段前茅,班风正、学风浓,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01招生计划
50名(其中男生不超过6名)
02招生对象
面向福州市五城区各小学招收符合招生条件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03报名条件
以下条件应同时具备
1.符合招生范围的五城区应届小学毕业生;
2.综合素质评价良好,具有较好的艺术素养,有声乐专长(需要提供佐证材料,未能提供佐证材料或初审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面试)。
声乐专长佐证材料如下,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A.小学阶段获得县(市)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音乐类比赛个人项目或集体项目三等奖及以上的证书(证明);
B.小学阶段参加县(市)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艺术演出的证明(由小学或主办单位开具证明);
C.小学阶段作为小茉莉艺术团团员并代表艺术团参加过演出的证明(小茉莉艺术团开具证明);
D.小学阶段参加音乐比赛或音乐展演的证明。
04填报志愿
1、6月29日—7月4日登录“榕教之窗”系统填报福州市艺术学校志愿。合唱实验班志愿代码06798。
2、7月7日进行专业测试,7月8日公布预录取名单,7月12日录取。
3、合唱班录取后不能再填报其他学校志愿。
4、合唱班未录取的可填报其他志愿,不影响小升初其他批次的摇号及对口招生。
05专业测试和录用程序
1、6月28日前,学生进钉钉群填信息表(见附件二维码)。
2、7月2日24点前,学生将佐证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
3、7月3日,佐证材料初审,公布初审通过名单,佐证材料符合报名条件的可参加专业测试。
4、7月5日,在钉钉群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在相应位置张贴考生一寸照片(与毕业证书同底)。
5、7月7日,进行专业测试。地点:福州第十六中学。时间:上午8:00。请准时到场,不得迟到,迟到十五分钟视为弃考,不予入场。专业测试当天请考生携带准考证(附有照片)和小学毕业证书原件。
6、考生随机抽签,根据抽签顺序参加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内容为声乐演唱测试与音乐素养测试。声乐演唱测试,考生自备两首歌曲片段(要求:清唱,不用伴奏,不使用话筒扩音设备,背谱)。音乐素养测试内容包含视唱(任选简谱或五线谱)、听音模唱与旋律模唱。(现场钢琴只用于定调)
由福州市教育局选聘的评委专家对学生进行专业测试(不考核文化课)。评委当场打分,现场宣布成绩,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若合格考生人数少于招生名额,则按实际的合格人数录取,不递补。
7、7月8日,在福州市艺术学校和福州第十六中学校园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录取名单,7月12日录取。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专业测试由福州市教育局、福州市艺术学校与福州第十六中学共同组成纪检监督小组,在评委选聘、命题、测试、录取等环节全程参与并监督。经招生领导小组审定,报主管部门审批,发放录取通知,并报市、区教育局和市招办备案。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3年初招电脑派位。
06提交报名材料
下载钉钉,扫二维码进群,填写信息表,发送到指定邮箱。(钉钉二维码附后)
(1)声乐专长佐证材料;
(2)小学五年级和六年级上学期学生综合素质报告册(操行等级附全页);
(3)考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与小学毕业证照同底);
(4)视频材料,录制要求如下:
①本人出镜,白墙为背景,演唱时需正面对镜头,全身入镜,一镜到底,不得使用任何美颜软件。
②手机录制演唱视频,无伴奏演唱,可以节选片段,时长为60秒至90秒,视频大小不超过100M。
③须不间断同期录制声音和图像,不得进行后期画面剪辑与配音配乐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