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尚和谐 力求进步 追求卓越 享受教育
福安扆山中学是一所民办中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民办学校享有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同等的招生权,可以自主确定招生的范围、标准和方式”及安教中【2019】16号文件《福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初中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相关精神,在福安市教育局的领导下,福安扆山中学2019年初一新生招生工作按如下方案进行:
一、招生计划和方案
(一)经市教育局批准,2019年秋季福安扆山中学初一计划招生11个班,594人。
(二)若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人数不超过招生指标,则全部录取,在福安市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开展注册收费工作。
(三)若2019年福安市初中招生第一志愿填报福安扆山中学的学生人数多于我校2019年秋季初一招生人数,则按教育局规定的时间进行我校的自主招生及摇号派位,具体方案如下:
1、根据教育局确定的招生政策,我校初一招生名额数(扣除前进村实际协议生)的75%进行自主招生,25%进行摇号派位。
2、自主招生的对象为省内外小学毕业生。自主招生部分不笔试,不上机测试,不面试,结合校情进行录取。8月11-12日确定我校2019年初一招生自主招生部分的录取名单并上报教育局,同时电话通知被自主招生录取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进行报名录取。
3、按市教育局规定的时间(8月20日上午)进行摇号,我校会在8月12日通过电话的方式告知没有被自主招生录取的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学生参加8月20日上午的摇号派位。
(具体时间若有调整以我校通知为准。)
二、注意事项
1、自主招生后未被录取的学生参加我校在市教育局组织下的公开摇号,每个学生仅有一次公开摇号机会。
2、填报我校第一志愿且未被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若不参与公开摇号就视为放弃志愿;摇号被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的,入学资格不予保留;摇号后,若有剩余指标则转为自主招生指标。
3、若未被录取的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回原户籍地初中学校报名入学或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它招生未满的初中学校报名就读。
4、在招生工作期间,有事项需要电话通知的,我校按填报第一志愿学生所填写的联系电话,逐个联系,一时联系不上的,在24小时内联系6次(上午、下午、晚上各2次),均无法联系而导致未被录取的,责任自负(请家长保持通讯畅通)。
5、已被录取而未在规定时间内注册的,入学资格不予保留。
福安扆山中学
2019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