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守则》相关要求:
1、考生不得穿着校服、制服以及佩带校徽、手表和饰品等参加考试。
2、考生必须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工作职责,不得扰乱考室及其他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在考点校门入口接受体温测量后,才能进入考点候考。进入考室前需佩戴口罩,进入考室就坐后,考生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身份核验时,需摘下口罩)
3、考室挂钟的时间指示不作为考试时间信号,仅供考生掌握时间作参考,考试时间一律以考点的统一信号为准。
4、考生在每科开考前30分钟预备铃响后(初二地理为考前20分钟),凭学生手册和准考证接受安检才能参加考试。考生进入考室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放在桌面的左上角,以便监考员查验。
5、考生进入考室,只准携带必需的文具,如2B铅笔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垫板、圆规、三角板、直尺等,除参加开卷考试科目可携带相关纸质资料外,其他闭卷科目不得携带任何资料、稿纸、通讯工具、计算器、计算尺、涂改液、胶带纸以及其它电子用具。不准携带的物品统一存放在规定的“小件物品放置处”。
6、开考铃响后,考生才准答题,迟到30分钟,考生不准进入考室(英语科目上午9:00停止入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初二生地考试结束前15分钟)才准交卷离开考室。
7、除在试卷、答题卡规定的地方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等内容外,不得在试卷和答题卡上作任何标记。考生不得在答题卡指定区域外答题,书写在答题卡指定区域外的一律无效。
8、考生在室内必须保持安静,考试时原则上不得中途上厕所,特殊情况须上厕所的,须由监考或流动监考老师陪同。
9、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规则,不准偷看他人答卷、交头接耳、夹带资料、传递纸条、换卷、有意将自己的答案让他人抄袭、互打暗号手势、撕毁试卷(答题卡)、扰乱考试秩序、侮辱威胁工作人员等,凡违反考试规则进行违纪舞弊者,按《考生违规处理规定》处理。
10、终考铃响,考生须立即起立,停止作答,清理试卷,然后依次离开考室,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不准带出考室,不准在警戒线内逗留、谈论。
注意:今年的一个新变化:文综、理综均实行同堂分卷测试。考生特别注意不要写错答题卡。道德与法治、历史两科实行开卷考试,考生可以携带有关纸质资料进入考场,但不得传递,交换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