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在市招考委获悉,我市普通高中录取工作已基本完成,因个别考生放弃原录学校报到机会,使部分学校出现缺额。按照录取工作进程,将在8月6日―8日征报志愿,8月10日录取。
征报志愿条件和补录原则:
1、凡未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根据所报学校生源范围且达到学校所属县(市、区)普通高中文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可登录临汾招生考试网(www.lfzkw.cn)填报征集志愿(原报普通高中志愿同时作废)。市招考委根据学校缺额计划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2、凡在我市参加中考的考生,拟回户籍地县(市、区)参加征集志愿补录取,在8月4日之前带准考证、户籍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考办办理申请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3、各普通高中缺额计划将于8月5日在临汾招生考试网(www.lfzkw.cn)公布。征报志愿时间为8月6日8时至8月8日18时止。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凭准考证号和个人所设密码登录“临汾招生考试网”(www.lfzkw.cn)填报志愿。
市招考委提醒考生及考生家长:市招考委、市教育局严禁任何学校擅自组织生源,学校自行组织的生源市招考委不予办理录取手续,学籍管理部门不予注册学籍,不具备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参加高考的资格。请考生和考生家长以“临汾招生考试网(www.lfzkw.cn)”查询的录取结果为准,防止上当受骗。另外,考生填报志愿时,请认真阅读《临汾市2015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有关问题解答》及《2015年临汾市中考考生填报志愿注意事项》。要注意学校的办学性质和收费标准,结合自身情况慎重填报。如有疑问可直接向招生学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