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16日,市教育局组织了2014年普通高中择校生录取和未完成高中招生计划的学校补录工作。至此,全市普通高中录取工作全部结束,共录取新生22989人。
今年,市教育局首次实行高中远程网上录取,充分发挥了远程网上录取速度快、不出错、信息全、操作简便、易于监督、便于决策的特点,体现了公开、公正、公平的招生原则,节约了人力、物力和财力,提高了工作效率。
秋季开学在即,市教育局提醒新生要按时到录取学校报到。根据《陕西省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学校按规定录取新生,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因故不能如期办理入学手续的,须由监护人在开学前持有关证明向学校申请延期办理入学手续,经学校同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保留其入学资格。延期期限不超过两周,不办理延期手续或延期期限内仍未办理入学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为了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市教育局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学校在组织新生报名时,要依据《录取审批表》,认真核查新生《中考准考证》、《录取通知书》,以防弄虚作假或信息差错。各普通高中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提前或推迟新生入学报名时间;要严格执行《陕西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若干意见》和市教育局《关于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的若干规定》(榆政教发〔2009〕136号)及《关于加强中小学学籍管理的通知》(榆政教发〔2012〕242号)精神,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三限”政策,不得以任何理由接收已被其它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得无计划或超计划招生;不得接收旁听生;市内学校间严禁借读;未经教育局批准,不得擅自接收市外借读生。要科学合理设置学生班级,不得举办各种名目的奥赛班、预科班、重点班等。
秋季开学后,市教育局将结合落实督学责任区制度,对各县区和高中招生及学籍等规范办学行为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学校,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依据相关规定对学校和校长给予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