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福建省中小学名校长培养工程启动仪式的通知
闽教办人〔2012〕31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有关高校,省属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实施福建省中小学名校长培养工程的通知》(闽教人〔2011〕97号)精神,经研究,定于6月13日在福州举行福建省中小学名校长培养工程启动仪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1.福建省中小学名校长培养工程专家工作委员会成员;
2.福建省中小学名校长培养人选;
3.各设区市、平潭县教育局分管领导和有关处(科)负责人;
4.各设区市中小学校长培训机构负责人;
二、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2年6月13日上午8:30-12:00;
地点:福建会堂5楼会议厅(地址:鼓楼区华林路11号西湖宾馆内,电话:0591-87857008);
报到时间和地点:外地与会代表于6月12日下午到西湖宾馆贵宾楼一楼大厅报到;福州本地代表于6月13日上午8:10前到福建会堂5楼报到。
三、其他事项
1. 请各设区市教育局通知本辖区名校长培养人选参会,并于6月10日前将本地参会人员名单(不含培养人选)汇总后报我厅人事处。
2.启动仪式之后将举行中小学名校长培养工作专家报告会和分学段活动。报告会由中小学名校长培养工程专家工作委员会负责,分学段活动由中小学名校长培养工程专家工作委员会分委会负责。专家报告会和分学段活动的具体事项由专家委员会秘书处和分委会挂靠单位福建教育学院、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另行通知。
3.启动仪式由福建教育学院具体承办,请福建教育学院认真做好各项筹备工作,确保启动仪式顺利进行。
4.参会人员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联系人:沈小友 电 话:0591-87091305
传 真:87846921 电子邮箱:jytrsc2008@126.com
附件:参会人员回执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六月八日
闽教办人201231号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