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助政策一览表 |
奖肋分类 |
奖助标准 |
奖励人数 |
奖助对象 |
绿色通道 |
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没有办法筹集到足额学费、生活费,可以先报到入学.学校为其办理入学手续后,再根据核实后的困难情况给予相应的资助 |
新生入学资助 |
视实际情况而定 |
视实际情况而定 |
家庭经济困难的特别困难地学生 |
国家奖学金 |
每人每年8000元 |
5人左右 |
二年级以上特别优秀的在校学生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每人每年5000元 |
250人左右 |
二年级以上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 |
国家助学金 |
特困学生每人每年4000元;贫困学生每人每年2500元 |
特困学生不超过在校学生数的5%;贫困学生不超过在校学生数的15% |
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 |
出境交流生助学金 |
一档15000元、二档7500元、三档5000元 |
视实际情况而定 |
表现良好,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
出境交流生奖学金 |
一档15000元、二档7500元、三档5000元 |
视实际情况而定 |
表现良好,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 |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
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视生源地情况而定 |
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或代偿 |
每学年学费补偿或代偿最高不超过8000元 |
视每学年学费情况而定 |
应征入伍的在校生、应往届毕业生、退役复学学生 |
退役士兵教育资助 |
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视实际情况而定 |
从2011年秋季学期开始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
缓交学费 |
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 |
视实际情况而定 |
无力筹集到足额学费、生活费且无法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 |
贫困生学费减免 |
一档6000元、二档3000元、三档2000元 |
一档:在校生总数的0.5%;二档:在校生总数的1%;三档在校生总数的2% |
自然灾害或学生本人患病住院或家人重病住院陷入困境的学生;烈士、优抚的特困家庭学生;无父母养育、无经济来源或靠亲友有限资助的孤儿 |
特殊困难补助 |
每人每次5000元以下 |
视实际情况而定 |
因学习、生活中遇到的特殊性、突发性、临时性的经济困难,经学校认定确需资助的学生 |
勤工助学 |
视实际情况而定 |
学校统筹安排 |
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 |
学院奖学金 |
特等奖每人每学期1500元;一等奖每人每学期1000元;二等奖每人每学期800元;三等奖每人每学期500元;学习进步奖每人每学期300元 |
特等奖,成绩在班级列前两名,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者,不超过系部学生总数的0.5%.按班级分设一、二、三、学习进步奖,各等比例为为超过班级学生总数的5%,10%;15%;5%.总享受面35.5% |
按德、智、体、美的综合测评,详见学生手册 |
单项奖 |
文体活动奖每人每学期200--600元;技能竞赛奖每人每学期200--600元 |
视实际情况而定 |
获得省级或省级以上各项文体活动或技能比赛前6名者,视竞赛活动组织方类别与获奖名次予以奖励 |
学校优秀毕业生 |
颁发荣誉证书 |
优秀毕业生按规定条件评选 优秀毕业生按毕业生人数的6%评选 |
符合评选条件的应届毕业生 |
其它企业性奖助学金 |
视实际情况而定 |
所在系视实际情况而定 |
表现良好,技能突出、成绩优良的学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