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莆教〔2020〕6号《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荔城区和城厢区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荔城区2020年秋季中心城区义务教育施教区及招生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了2020年我校秋季七年级新生招生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生原则
我校严格按“户籍所在地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实行划片招生、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及统筹解决,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施阳光招生,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生范围
1、招收户籍和房产均在文献、凤山、梅峰、长寿、英龙五个居委会(以下统称五个居委会)内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及镇海原村民子女。对2020年1月1日以后户籍迁入该片区居委会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参加电脑派位。(英龙居委会招生区域:按2017年前的服务区域招生,与麟峰小学一致。)
2、2022年起,户籍在中山中学片区的,需提供截止入学当年度6月30日(含)满两年学校片区内的户籍和房产证明,未满两年的先参加电脑派位,派位落选的安排莆田九中或其它学校就读。
三、招生办法
(一)、本区户籍就近划片对象报名及条件
1、报名对象:
2019年12月31日(含)前户籍和房产证明均在我校划片区内的适龄少年儿童。
2、具体条件:
(1)适龄少年儿童与户主父(或母)持有片区内户籍和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A房产证,B有效的备案购房合同及其交款全额发票,C有效拆迁合同,D土地证,E门牌证(仅指世代城区老居民,因房屋年代久远,无法提供房产证的,须提供门牌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F居住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公房的须提供单位证明、2020年3-5月水电费发票和莆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父母无中心城区(含荔城区和城厢区)房产证明,G不动产权证,本方案统称“房产证明”);或者适龄少年儿童及父(或母)与户主为祖父母(或外祖母)持有片区内户籍和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
(2)适龄少年儿童户籍在片区内且户主是适龄少年儿童本人的(称“独立本”),在户籍同一地址其本人或父母有房产所有权证明,若房产证明所有者为其父或母的,须提供父子(女)或母子(女)关系证明。
户籍迁入及房产取得时间符合相应片区学校入学要求。但房产属共有产权的,适龄少年儿童本人、父母或祖父母(含外祖父母)共有(以下简称户主)房产持有比例高于51%(含)的适龄儿童少年,享受招生划片就读;房产持有比例低于51%的,户籍符合学校划片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只能参加学校片区的派位或统筹安排。
2023年起试行“六年一户”政策:从2023年开始,公办学校片区内的一套房产六年内只提供一户家庭的学位,即:一套房产自用于登记入学当年算起,在接下来的6年内,同一房产只能由同一户主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按照就近原则在施教区内就学。
3、报名提供的材料:
户口簿和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居住单位公房的须由区招生办与招生学校共同进一步核实。
(二)、政策性入学
符合政策性照顾的适龄儿童。
(三)、外籍人士、华侨、港、澳、台同胞适龄少年儿童
外籍人士、华侨、港、澳、台同胞适龄少年儿童须提供公安部门签发的父母(监护人)与适龄少年儿童《临时住宿登记表》、护照或港澳通行证、台胞居留证件,以及子女学历的佐证材料(如成绩单等),其中委托国内监护人监护的(注:父母应为外籍人士、华侨、港、澳、台同胞,在中国大陆外工作生活,无法尽到监护责任,下同),提供公证部门出具的委托书。具体安排如下:一是父母为国内户籍的或委托国内监护人的,按照父母或国内监护人户籍所在地与片区内适龄少年儿童同等政策就近入学;二是父母为外籍人士、华侨、港、澳、台同胞(下同)的,在中心城区有房产证明的,按照房产所在片区适龄少年儿童同等政策就近入学;三是父母(监护人)在中心城区没有房产证明的,按照随迁子女电脑派位及就近统筹安排的条件,参加暂住地所在学校电脑派位,落选者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四)、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派位(或统筹)条件及办法
1.参加派位报名条件及办法
(1)报名对象
①迁入时间不足的:在文献、凤山、梅峰、长寿、英龙五个居委会(本方案统称“五个居委会”)内有房产,但户籍在2020年1月1日(含)后迁入上述五个居委会的,以及2020年1月1日(含)后户籍回迁的原镇海村民的适龄少年儿童,或户籍在公办学校片区内,但持有的与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办理时间不符合“划片入学对象”中规定时间的适龄少年儿童。2022年起,中山中学片区截止入学当年度6月30日(含),在学校片区的户籍或房产证明未满两年的。
②有户籍,无房产证明:户籍在五个居委会内但未持有房产证明的适龄少年儿童。
③须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本方案统称“同时符合两个条件的随迁子女”):
一是父母一方在中心城区暂住的,且截止2020年6月30日(含)持有中心城区居住的有效居住证明(含居住证、租房合同等)满一年。并提供租赁合同中房东的房产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
二是父母一方在暂住地的城区企业务工,截止2020年6月30日(含)在暂住地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注:补缴社会保险的不视为连续缴纳,因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缓缴的除外,下同);或父母一方在暂住地实际经商,截止2020年6月30日(含)持有暂住地市场监督部门制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满一年(注:实体店面经营者需提供有效工商营业执照;非实体店面经营者需提供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同时提供经营者对应单位连续交纳的社会保险满一年,因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缓缴的除外。一个店面只能有同一个经营者或法人,经营场所牌匾的名称,须符合工商部门的相关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下同)。
备注:务工地及暂住地均属中山中学划片区域内的随迁子女才能参加学校剩余学位摇号申请报名。
(2)派位顺序及去向:首先是迁入时间不足的,其次是有户口无房产证明,第三是随迁子女、外籍人士、华侨、港、澳、台同胞适龄少年儿童。参加电脑派位。
电脑派位工作在区教育局监督下由各学校具体操作,并邀请部分家长代表参加,派位结果由学校上报区教育局。凡经电脑派位录取但逾期不注册的学生,视为自行放弃该学位。派位落选者,由区教育局根据学校学位情况,可以统筹安排莆田九中或其他学校就读。
2.参加派位及统筹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
①迁入时间不足的:户口簿和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②有户籍,无房产证:户口簿、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③随迁子女:居住证明(居住证或租房合同及合同中房东的房产证明、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社保局出具的社保证明或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属中山中学电脑派位落选的,及属镇海、拱辰两个办事处辖区内符合上述统筹条件的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就读,申请学位报名材料审核及确认地点:莆田第九中学。统筹学校为莆田九中或其它学校就读。
派位落选者无需再提供材料。电脑派位及统筹对象要到相应片区学校所指定的现场确认地点进行入学材料现场确认,否则,报名无效。
四、招生时间安排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定我校2020年秋季新生招生方案。我校招生过程严格在招生办及招生监察办公室全程监督下进行,规范运作。
1、5月6日至7月10日,新生家长网上惠民宝实名注册认证。
2、7月20日至8月5日,各公办中小学组织适龄少年儿童网上报名。报名方式一:手机报名,打开“莆田惠民宝”APP 点击“城市服务”栏目 选择相应学段报名;报名方式二:电脑报名,打开浏览器 访问“莆田市教育局”,莆田教育网首页正中位置的“2020年莆田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网上报名”栏目,选择相应学校报名。
3、8月6日我校针对网上材料进行初审;8月7日至8月13日,到我校招生服务窗口进行现场材料认证。
4、8月14日至8月15日,向社会公布我校学位剩余情况,并进行电脑派位。学位剩余情况和派位结果将在荔城区人民政府教育专栏和学校网站上公布。
5、 8月16日至8月17日,对派位落选学生,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就读。
6、8月18日,学校公布招生录取名单,招生工作截止。
7、8月28日,学校组织电脑随机编班。
8、8月29日-8月31日,学校组织新生入学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