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根据国家资助政策,按时足额发放助学金。
1、初中阶段:对农村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寄宿生和建档立卡家庭、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寄午餐学生,按每生每年1000元标准进行营养餐补助;对建档立卡家庭、低保家庭、孤儿、残疾学生四类兜底对象寄宿生按每生每年1250元标准补助生活费,通学生按每生每年625元标准补助生活费。
2、高中阶段:分两档对在校生不超过10%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助学金,其中一档学生(建档立卡家庭、低保家庭、残疾学生、孤儿和烈士家庭子女)每生每年3000元,二档为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1700元,同时对四类兜底对象免除学杂费。另外学校对优秀学生颁发由台胞发起设立的“梁金营奖学金”;以及学校每学期结合学生成绩与家庭经济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对部分学生给予校内10003000元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