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新罗区2014年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区教师进修学校,各中学、中心小学、区直属中小学,市属有关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基一〔2013〕7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基一〔2014〕1号),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4]15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录取的原则;
3.坚持“划片招生、定点报名、就近入学”的原则。
二、招生计划和范围
1.城区(东城、南城、中城、西城、北城、西陂和曹溪,下同)初中招生计划和范围见附表一。
2.农村初中根据生源等情况,招收本辖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和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的小学毕业生,详见附表二。
三、招生办法
(一)城区初中招生办法
1.招生办法:先录取招生范围内户籍与房产证一致和符合政策性照顾对象的小学毕业生,剩余学位依次按下列批次录取:
第一批:持有招生范围内房产且实际入住的小学毕业生;
第二批:持有招生范围内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第三批:暂住在招生范围内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城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除外)。
录取过程中,遇某一批次学位不足时,则该批次采用电脑派位办法,派满为止。参加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小学毕业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有剩余学位的初中入学,统筹安排学校见附表二。
城区初中招生户籍要求:户籍迁入截止至2013年12月31日,要求其户籍必须与父母或其中一方在同一户口簿上。户籍迁入时间在2013年12月31日之后的,回原户籍所在地中学登记建档。
城区初中招生房产要求:房产证须住宅用途。房产证登记时间截止日期至本方案发文之日。房屋产权人应是小学毕业生父母,且房产面积应大于50平方米,若是唯一住房则不受面积限制。共有商品套房产权者,其个人产权应大于50%。“三代”同户同住(同一家庭户口簿,有祖辈房产证,三代共同居住生活,且父母在城区没有住房)可视同片内生。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父母双方应均在新罗城区暂住一年以上,合法从业,并且持有公安部门提供的户口簿、《暂住证》(暂住证办证截止时间2013年6月30日)及《福建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凡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持相关材料到暂住片区定点学校(见附表二)登记建档。《暂住证》办理时间在2013年6月30日之后的,到龙岩三中、龙岩十中、红炭山学校、铁山中学等中学登记建档。
2.登记建档时应提交的材料
城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⑴小学毕业证书;⑵房产证;⑶户口簿;⑷父母双方身份证;⑸“三代”同户同住的还须提供祖辈身份证。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⑴小学毕业证书;⑵户口簿;⑶父母双方身份证;⑷ 父母一方的《福建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工商营业执照》;(5)暂住证(新罗区户籍的除外)。
以上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其复印件(A4纸)。
3.登记建档时间
(1)城区户籍、房产小学毕业生:7月14~15日;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7月26~27日。
(二)农村初中招生办法
农村各小学毕业生于7月31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辖区内初中登记建档,填写《新罗区2014年初中招生登记表》。登记建档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A4纸):⑴小学毕业证书;⑵户口簿。
(三)返乡就读小学毕业生招生办法
在区外就读的新罗区户籍小学毕业生,需返回本区初中就读的,按其户籍和居住地情况到相应初中登记建档。
四、政策性照顾
1.招商引资。根据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优惠扶持规范性文件的通知》(龙政综〔2011〕582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其政策性照顾对象为:
(1)2013年度被授予“新罗区重点企业”的企业法人代表的子女及其所聘三年以上的非新罗区户籍的高级技术人员的子女;
(2)非新罗区户籍在本区生产性企业注册资金达300万元以上,且年纳税100万元以上的投资者的子女及其所聘三年以上的非新罗区户籍的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高级技术人员的子女。
2.拥军优属。新罗辖区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申请政策性照顾入学者,按所申请照顾中学隶属关系,于7月7~8日分别到市教育局中教科和区教育局中教股送审有关材料,填写《新罗区初中招生政策性照顾入学申请表》。企业类的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⑴企业营业执照;⑵企业验资报告;⑶近三年的完税票据;⑷户口簿;⑸父母身份证。其中受聘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还须提供三年以上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受聘高级技术人员还须提供省人事部门颁发的《高级技术资格证书》及资格确认文件。现役军人的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⑴军官证;⑵家属户口簿;⑶双拥办(或军分区)有关证明。
经初步审核符合政策性照顾入学条件者,按规定时间到照顾入学的学校登记建档,填写《新罗区2014年初中招生登记表》。
五、注意事项
1.持有二手房入学者,此住房必须无该校在校生记录。
2.符合本招生办法的小学毕业生,未按规定时间到相应学校登记建档入学,如果所在片区初中学位已招满,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有剩余学位的初中入学。
3.每位小学毕业生只限到一所学校登记建档,重复登记建档者,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入学。
六、招生纪律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依据招生有关规定,保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绿色通道”畅通,区教育局及学校的招生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搞不正之风,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工作。各相关学校不准招收择校生,不准拒绝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的学生入学,不准以任何借口拒绝接收本片区应接收的学生,不准采取考试等方式选拔学生。若发现违规行为,予以严肃查处。区教育系统纪检监察举报电话:2325782。
招生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家长及社会十分关注。各中小学领导、教师应深刻领会招生文件精神,坚持正确的宣传导向,精心组织,规范操作,确保今年我区所有小学毕业生依法按时升入初中就读。
七、本方案由龙岩市新罗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5320113。
龙 岩 市 新 罗 区 教 育 局
2014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