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
为贯彻省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闽教综〔2013〕14号)的精神,各地要认真落实省定下达的招生计划,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加强学籍管理,并按规定程序正常录取新生,同时,将2013年普通高中的录取情况上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报内容
(一)中考中招各地达标校的具体录取情况.xls(附件1);
(二)2013年各达标校各类学生的录取名单信息.DBF(附件2)。
二、时间要求
2013年7月30日前。
三、上报方式
附件填写后用电子邮件发送到宁德市教育局中教科邮箱(ndszjk@126.com)。
附件:1.2013年中考中招县(市、区)达标校的具体录取情况
2.2013年各达标校各类学生的录取名单信息
宁德市教育局
2013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