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昆明市招生工作会举行,透露今年昆明全市初中毕业生69908人,高中阶段计划招生69000人,相比去年略增500人,其中普通高中招生32500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36500人。据了解,明年异地中考考生可以有条件地报考省一级完中。
招生总计划比去年增加500人
记者从昨日的昆明市招生工作会上了解到,今年昆明全市初中毕业生69908人,高中阶段计划招生69000人,其中普通高中招生32500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36500人(省外及省属中专招生6000人,市属中专招生13500人,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招生14000人,技工学校招生3000人),初中升学率预计为98.7%以上。相比去年,今年普通高中招生增加1000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减少500人,总计划略增500人,预计初中升学率略提高0.2%。
部分随迁子女可报考昆明普高
值得注意的是,日前《昆明市教育局 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昆明市公安局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来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的实施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通知印发,明年异地中考考生有望报考省一级完中。
根据《实施办法》,2014年初中毕业的在昆就读随迁子女,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只作为颁发义务教育阶段证书的依据,不参加昆明市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统一招生录取,可按招生范围参加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或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
从2012年秋季学期入学的七年级新生起,在昆明市完整接受初中三年教育,且取得昆明市(七、八、九年级)学籍的随迁子女,满足相关报考条件和范围可参加昆明市普通高中学校(包括省一级完中)录取。也就是说,2015届初中毕业的省外和省内其他州(市)户口随迁子女可在昆明有条件地参加昆明普通高中学校录取。
焦点解答
哪些随迁子女可报考昆明普高?
从2012年秋季学期入学的七年级新生起,在昆明市完整接受初中三年教育,且取得昆明市(七、八、九年级)学籍的随迁子女,其父(母)亲在昆明市具有三年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社保缴费记录,且考生本人持有《昆明市居住证》,即可按就学地招生范围报考昆明市普通高中学校。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可按就学地招生范围报考除省一级一等高(完)中以外的普通高中学校。
而未在昆明完整接受初中三年教育,即没有取得连续三年学籍(七、八、九年级)的随迁子女(父母正常工作调动除外),应回户籍所在地参加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也可参加昆明市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录取。凡具有初中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力的随迁子女均可在昆明进入中等职业学校(职高、中专、技校)学习。
随迁子女在昆明如何报考?
先由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向流入地就读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依据政策规定,查验学生学籍、户籍及家长在昆居住证明、务工证明、社保缴纳证明等相关材料,并认真填写《外籍考生户籍审查表》;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审核明确作出“不能报考”、“同意报考”或“限报”的结论,签字盖章后,报市招生考试院批准。
哪些学校可录取统招择优生?
主城区考生凡报考省一级高(完)中(师大附中、昆一中、昆三中、昆八中、昆十中白塔校区、昆十中求实校区、昆十二中、官五中、官六中、官一中、昆十四中、云南民族中学、官二中、昆明市实验中学、云大附中、昆明滇池中学、北大附中云南实验学校、北师大昆明附中、师大实验中学)及列入第二批录取的师大附属世纪金源学校者,在择优录取学校志愿栏内选报其中的一所学校,按统招择优生录取。
定向择优生录取人数有多少?
主城区一级高(完)中(含参加同批录取的学校)划出公费生招生人数的30% 录取定向择优生。定向择优生的录取人数包括定向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招生指标以及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定向招收的体网生指标。
昆明市招考院要求,郊县区要参照主城区的做法,制定一级高(完)中录取定向择优生的招生方案,各高中学校录取定向择优生占公费生招生人数的比例不少于30%。
公办普通高中在完成公费生录取后,按一级高(完)中择校生录取最低控制线、普通高中择校生录取最低控制线,学校可在全市范围内招收择校生。而择校生的划定比例,将在录取阶段确定。
哪些考生可以参加定向择优生录取?
义务教育阶段非划片分配入学的初中学生和到外校借读的学生,不得推荐参加普通高中学校定向择优生的录取。在校三年初中学生的学校考查科目和学科能力测试结果的等级均达到B级以上(含B级)的学生方能作为定向择优生录取。
部门出招
整治中职招生乱象 教育厅 出“十项禁令”
为整治近年来中职招生的乱象,《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14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中明确了“五个统一”和“十项禁令”,昆明今年的中职招生将进行贯彻。按照要求,凡违反相关规定,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将根据情况停止违规学校下年度招生。昆明市教育局、昆明市招生考试院监督举报电话:63102385、65311309。
[十项禁令]
●严禁生源封锁、信息封锁和地方保护主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封锁、扣压和延误省教育厅、省招考院统一制作的中职招生宣传资料。各初中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向毕业生发放《云南招生(中职计划版)草案》和张贴宣传海报。确保“宣传册”按时、如数发放到毕业班。
●严禁生源学校(个人)限制或强迫学生填报志愿,充分尊重家长和学生的知情权、选择权。
●严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普通初中学校向教育行政部门之外的任何机构和人员提供学生信息。
●除省教育厅、省招考院统一组织的宣传组以外,严禁生源学校接待任何中职学校、任何机构和人员进校宣传。
●严禁各类学校组织学生到职业学校参观。
●严禁以任何形式买卖生源。
●严禁招生学校委托社会“中介机构”或“中介人”进行宣传、招生,不得进行有偿招生。
●严禁招生学校违反规定,不通过统一填报志愿、统一录取和统一注册入学违规招收学生。
●严禁中职学校招收已被其他学校正式录取的学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扣压经招考机构正式录取发放的录取通知书。
●严禁各中职学校在正式录取前违规收取学生任何费用。普通初中学校、领导和教职工,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招生人员或单位给予的所谓招生劳务费。
[五个统一]
●统一制定招生计划。中职学校招生专业和人数必须报省教育厅统一公布。
●统一确定招生学校。严格实行中职学校招生资格准入制度。没有招生资质的中职学校一律不得招生,未经批准的专业或已调整停止招生的专业不得招生。医学类和师范类专业按照省卫生厅和省教育厅的相关程序报批,批准后方可招生。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未参加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学校暂停招生。
●统一进行招生宣传。严禁社会中介、各中职学校自行进入初中学校宣传,坚决杜绝虚假宣传和有偿招生宣传。违反规定的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将对领导进行问责。
●统一填报志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初级中学要指导各中学积极有效地、实事求是地组织有意愿的初中毕业生,填报已审核有资质招生并纳入年度招生计划的中职学校志愿。
●统一进行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