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加分及照顾政策
(一)奖励加分办法
为了确保学校开齐开足省颁课程,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对下列对象实行奖励加分:
1、2014届考生在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7门学科考试成绩在全部达到C级以上(含C级,即所有等级学科只要一科为D等级,则不享受以上奖励加分)的前提下,每取得一个学科A等级,可在语、数、英总分上加2分参加中招录取。
2、学生综合素质评定三年总评为A的考生在语、数、英总分上加3分参加中招录取。
(二)照顾录取办法
1、少数民族考生照顾加分仍按莆田市教育局《关于认真执行少数民族学生中考加分政策的通知》(莆市教[2003]中23号)规定执行,在考生语数英3科总分上加10分参加中招录取。
2、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农村双农民独女户的考生,在考生语数英3科总分上加6分参加中招录取。
3、农村双农民二女户的考生,在考生语数英3科总分上加3分参加中招录取。
4、见义勇为英勇牺牲的勇士其子女参加中考,在考生语数英3科总分上加10分参加中招录取;获得福建省省级表彰以及市级表彰一等奖以上的见义勇为先 进分子或其子女参加中考,在考生语数英3科总分上加5分参加中招录取;获得市级表彰二、三等奖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参加中考,在考生语数英3科总分 上加3分参加中招录取。
5、军人子女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和福建省军区政治部关于《福建省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办法》(政联[2013]1号)和我局《关于全面贯彻落实驻莆部队现役军人子女教育优先有关规定的备忘录》有关规定参加普通高中录取。
考生同时符合以上两项或两项以上加分政策时,按“就高不就低”原则,取其中最高分值的一个项目进行中考加分,不进行累加计分。
照顾对象办理截止时间为5月10日。照顾录取申请表格可在莆田教育网下载,或向就读学校领取。
(三)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政策
1、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在校生全部免除学费。对在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 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一、二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经批准 的学费标准高于财政补助标准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2、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由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学生,调整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