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龙宇中学奖助政策

奖励政策

我校本着不营利的办学原则,加大对优秀学生及生活困难学生的奖励及扶持力度:

(1)入学奖:录取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实行“二免一奖”的招生政策(即免三年学费和三年住宿费)。

(2)过程奖:

D每次期末考试全县第1-10名奖励3000元;全县第11-20名奖励2000元;全县第21-30名奖励1000元;全县第31-100名奖励500元2未享受免学费的学生,期末考试成绩在全县100名内,免去后一学期学费。

(3)中考奖:全县第一名学校奖励10000元,全县第2-10名学校奖励2000元。

(4)对未享受入学奖,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学校给予适当减免学费,并帮助争取各类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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