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初一新生开始,实行新的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从2019年起,实行新的中招录取文考总分折算方案;从2021年起,全面实行新中考中招改革方案,即与全省同步实施初中毕业生全面实施新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案,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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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教育局日前出台的《关于漳州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获悉的,该《意见》内容主要呈现五大变化。
变化1以县(市、区)为单位成绩分5个等级
中考省级统考科目卷面满分分值为,语文、数学、英语各15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各100分;体育与健康40分,其他非省统考科目按照合格或不合格进行确定。
成绩等级呈现方式变化为各科根据原始成绩,以县(市、区)为单位,划定五个等级,由高到低位次分别为A、B、C、D、E。原则上每个学科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依次为:A等级15%、B等级30%、C等级35%、D级15%、E等级5%;A、B、C、D等级为合格,E等级为不合格且比例为5%。
变化2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录取重要参考
此次内容变化二就是评价制度。《意见》指出,从2019年起,普通高中自主招生,须全面使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2018年秋季入学的初一新生到2021年毕业升学开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中招录取的重要参考;待条件成熟时,漳州市将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中招录取的依据之一,探索基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和内容,以量化积分或等级奖励分数方式计入中招录取总分。
变化3明年实行中招录取文考总分折算方案
第三个变化就是招生录取办法。
从2019年起,漳州市实行新的中招录取文考总分折算方案,即文考总分760分,按照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50分、物理90分、化学60分、道德与法治50分、历史50分、地理30分、生物30分,折算计入中招录取总分。
从2021年起,全面实行新中考中招改革方案,即上述文考总分加体育40分,总计800分。
变化4照顾分项目分值适当调整
该《意见》对漳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政策照顾分项目分值进行了适当调整,具体可以查看加分政策。凡按政策享受多项照顾加分的考生,其照顾加分不能累加,只能享受其中最高的一项。
另外,往届生参加省三级以上(含三级)达标高中(含统招生、定向生)录取时,须从投档总分中扣除38分后再参加投档录取。
变化5自主招生安排在中考后
《意见》指出,变化五为自主招生时间,即对漳州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政策进行了适当调整,如从2019年起,自主招生一般安排在中考后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