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粮食购销公司关于面向校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南安市商务局下属国有企业南安市粮食购销公司成立于2002年11月,是市政府调控本地粮食市场的重要载体,主要承担南安市县级储备粮油储备任务。公司下设7个粮食管理站、2个储备粮库、1个粮食质量检测中心共10个单位。因工作需要,公司经研究并报上级批准,决定面向院校的应、往届食品粮油类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具体招聘工作安排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仓储管理岗位(7名)
专业范围:粮油储运与检验技术专业、粮油储藏与检测技术、粮食工程。
(二)粮油检验检测岗位(2名)
专业范围:粮油储运与检验技术、粮油储藏与检测技术、粮食工程、食品生物工艺专业、食品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检测与管理、食品生物技术、食品工艺与检测、食品营养与检测、食品分析与检验、食品生物技术。
(三)粮仓机械应用维修岗位(1名)
专业范围:数控技术应用(粮油机械方向),机电技术应用(粮油机械方向),电子与信息技术(粮油机电方向),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粮油机电方向)。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记录。
2.热爱粮食工作,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服从工作安排。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因岗位需要熏蒸作业,要求报考者身体健康,能够吃苦耐劳,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公职指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单位就职)的人员;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③现役军人;④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含试用期)的工作人员;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其他条件及要求
1.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初级及以上专业职业资格证书。2018年食品粮油类专业院校毕业的在校生报考时应持有所在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学历和初级以上专业职业资格证书可在2018年8月31日之前取得。
2.报考者聘用后须在招聘单位服务满三年后方可申请离职。
3.招考合格后,泉州市户籍的考生优先录用。
三、报名办法
(一)网上投简历报名
1.有意向报名且符合条件者请于2017年12月12日下午5点30分前将报名表及电子版照片(备注姓名)发到邮箱。过期视为放弃本次招考。
2.报名资料:①《南安市粮食购销公司公开招聘职工报名表》(附件1);②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职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复印件各一份(面试时须提供原件核对);③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背面注明报名人员姓名)审查面试时提供。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12月12日下午5点30分前。
2.联系人:  连丽芳 15260366581
3.报名地点:福建经贸学校经济管理系办公室。
4.报名材料和证件:①报考人员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户口簿、相关资格证书等证明复印件,今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复印件(面试时须提供原件核对);②《南安市粮食购销公司公开招聘职工报名表》;③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背面注明报名人员姓名)。
5.报名注意事项:①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②报考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③报考人员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有效、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或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
我公司将对通过网上投简历报名者和现场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并组织合格人员开考。情况特殊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后方可开考。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7年12月16日上午9:30-11:00。
2.笔试地点:泉州市丰泽区西湖北侧宏昇路62号福建经贸学校。
3.笔试内容:报考仓储管理岗位、粮油检验检测岗位的主要测试时事、行政职业能力、粮油仓储管理、粮油检验检测等方面知识(时事、行政职业能力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报考粮仓机械应用维修岗位主要测试时事、行政职业能力、粮仓机械设备及电路维修等方面知识(时事、行政职业能力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
4.笔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时间为90分钟。
5.笔试成绩:笔试满分为100分,50分以上为合格线,笔试成绩按50%计入综合成绩。当天公布入闱面试考生名单。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17年12月17日全天(上午8点30分开始)
2.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合格者按1:2比例由高到低排列确定面试对象。
3.面试形式及内容:入闱考生根据提供的考题自行表述。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按50%计入综合成绩。
4.综合成绩。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1.合格线以上的考生按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招聘职数1:1确定体检人员。若成绩相同,名次按报名先后顺序排列。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结果不合格,则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递选人员进入体检程序。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于获知体检结果5天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医院由市粮食购销公司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缺席者,取消录用资格。则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递选人员进入体检程序。
2.体检合格者须在体检结果公布后的7个工作日内,应持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计生部门出具的综治、计生证明送交南安市粮食购销公司人事部。
(五)公示
南安市粮食购销公司2017年面向校园公开招聘公告和最终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安市商务局网站、福建经贸学校网站或福建工贸学校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公告、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
(六)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且综治、计生证明无违法违纪记录的人员由公司办理聘用手续(其中拟录用2018年食品粮油类专业院校毕业的在校生,若在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和初级以上专业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由公司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聘用期限不少于三年),薪酬待遇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南安市纪委驻经信局纪检组的监督。
六、本招聘公告的解释权归由南安市粮食购销公司。
 
附件:南安市粮食购销公司公开招聘职工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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