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州市人民政府发布了《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从学校规划建设、教师队伍、素质教育、特殊群体、相关保障等方面提出20条主要措施,并列出13件重点项目清单,确保2020年福州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实现基本均衡发展,有条件的县(市)区基本达到国家优质均衡发展要求。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具体如下:
《实施意见》主要内容
我市《实施意见》在国务院和省政府实施意见的基础上,紧紧结合福州实际进行创新延伸,将人民群众对教育公平、教育质量的期待作为重点努力方向,从学校规划建设、教师队伍、素质教育、特殊群体、相关保障等全面施策,确保2020年我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实现基本均衡发展,有条件的县(市)区基本达到国家优质均衡发展要求(高于全省发展目标)。
(一)总体结构。
全文共分四大部分,分别为:总体要求、工作目标、主要措施、有关保障,共有24个方面的具体举措。最后对重点任务分年度明确进度,形成重点项目清单附表,共含13项任务。
(二)有创新或突破的举措。
我市《实施意见》共提出有创新或突破的18处,分别为:
1.科学规划城乡学校布局。
一是在修订完善中小学校布局规划方面,要以《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为依据,并提出“规划先行、适度超前”的原则。
二是建立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的规划、设计和验收等环节的会商机制,保证相关部门全部参与。
三是将配套建设学校纳入周边住宅建设项目的规划条件及土地出让要求,确保配建学校与住宅首期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四是到2020年,我市51~55人班额比例控制在8%以内,比全省低2个百分点。
2.优化城乡学校建设和管理。
一是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提升改造工程,通过提高新建标准、改造不达标学校、分流生源等措施加快学校标准化建设。
二是以教育信息化建设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着力构建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个性化、终身化的教育体系。
三是开展以学科测评、网络阅卷为基础的学业监测评估系统建设试点,为中小学教学质量抽测考评与精准诊断服务。
四是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推进“网格化+平安校园”工作,全面排查校园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
3.加强城乡教师队伍建设。
一是结合学校工作特点贯彻一线考察干部要求,探索建立更加精准的校级领导干部考核选拔制度。
二是改革名优骨干教师考核方式,以教学业绩为主要指标定期对省、市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进行考核。
三是强化教师培训项目过程性管理,完善课程设计、学员考核和师资评价方式,提高高层次人才培训质量。
四是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依托教师进修校开展县域内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建设试点,并比全省提前1年完成所有教师进修校的标准化建设。
五是合理提高边远山区、海岛教师待遇水平,同时各县(市)区政府可根据县域内城乡差别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六是在各类评比表彰中向一线教师、乡村教师和班主任倾斜。
4.深入实施素质教育。
一是在抓好理想信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教育的基础上,强化中小学生行为习惯养成教育、普法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等。
二是通过送教、走教和推送数字化课程资源等方式,支持乡村小规模学校开足开好国家课程。
三是调整优质普高定向生分配办法,按不低于50%的比例,将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合理分配到初中校,并向农村初中和无选择生源的城区初中倾斜。
5.有关保障方面。
一是从2019年起,采取积分制办法安排随迁子女入学。二是加大市级统筹力度,建立市县两级联席会商制度,积极探索市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分步推进的规划与路径。
(文章转载自:福州日报教育新时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