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音乐学院鼓浪屿钢琴学校是由厦门市人民政府和中央音乐学院共同创办的一所公办艺术类音乐学校。学校地处厦门的新客厅——五缘湾,自然风光旖旎。
学校开设音乐表演(钢琴、弦乐、声乐、音乐教育、民族器乐)专业、数字音乐制作(作曲、电子音乐制作、音乐录音)专业、乐器维修与制作(钢琴调律、提琴制作)专业。学校教学设施配套居全国首位,使用进口三角钢琴教学与练琴。学校师资力量雄厚,专业教师委托中央音乐学院招聘,一批具有中央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北京电影学院、德国汉诺威音乐与戏剧大学、英国皇家音乐学院等海内外院校高学历的教师长期任教。专业教师中有7名博士,近8成为研究生以上学历。学校专业与文化并重,以“国内一流、国际知名”为办学宗旨,专门培养小学四年级至中职三年级的学生。
中央音乐学院鼓浪屿钢琴学校面向全国招生。
一、招生计划

说明:本次补充招生仅面向上述专业开展,未列入本简章的其他专业不参加本轮补充招生。各专业招生计划为专业总计划,不再按年级分别设置计划。
二、注意事项
(1)本次补充招生考试仅设厦门考点。
(2)厦门生源指厦门户籍或厦门学籍的考生。
(3)考生不可报与第一轮招生相同的专业。补充招生考试只能选报一个专业不得兼报其他专业。
三、招生对象和条件
(一)招生对象
凡小学三年级至六年级(小学应届毕业生)、初一至初二年级的在校生,均可报考我校相应年级的专业。具体年级要求如下:
|
原学籍所在年级 |
可报考我校年级 |
备注 |
|
小学三年级 |
小学四年级 |
提供学籍证明 |
|
小学四年级 |
小学五年级 |
提供学籍证明 |
|
小学五年级 |
小学六年级 |
提供学籍证明 |
|
小学六年级 |
初中一年级 |
提供学籍证明 |
|
初一在校生 |
初中二年级 |
提供学籍证明 |
|
初二在校生 |
初中三年级 |
提供学籍证明 |
*五四制小学应届毕业生按学制对应原则报名,报名时请选择报考我校六年级。
(二)招生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努力学习、尊敬师长、爱劳动、守纪律、有学习和生活的自理能力。
2. 身体健康、发育正常、五官端正。
3. 具有较好的音乐素质,包括对节奏、音高的辨别和模仿能力以及音乐的记忆、表现能力。演奏专业考生还应具备相应专业所需的良好生理条件,如手型等条件。
4. 演奏专业考生须有一定的基础,演奏方法基本正确;理论及数字音乐制作相关专业考生须初步掌握乐理基础知识,并在音乐创作、音乐评论、数字音乐制作等方面具备一定学习潜质,同时应具备一定的乐器演奏能力。
(三)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 被开除学籍、勒令退学不满一年的学生。
2. 无正当理由退学不满一年的学生。
3. 曾参加类似入学考试,因舞弊而被取消考试资格或入学资格的考生。
四、报名手续与考试时间
(一)本次补充招生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具体报名时间、报名网址、准考证领取方式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考生须按学校要求完成报名、资格审核及相关材料提交。
(二)学生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 身份证复印件,如果尚未申领身份证,需提供户口首页和个人页的复印件。
2. 能体现学生学籍信息的材料,如考生所在学校推荐信、全国学籍系统页面截图或学籍卡等其它材料(任选一项提交)。
3. 近半年拍摄的白底正面免冠标准证件照(一寸照片)。
4. 学校根据报名审核需要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考试时间:待定。
(四)考试地点:中央音乐学院鼓浪屿钢琴学校(厦门市湖里区五缘西四里1号)。
(五)本次补充招生全部采取线下现场考试方式进行,不设网络初试,不再区分初试、复试。考生须按学校通知在规定时间到校参加专业考试、视唱练耳考试、文化课考试及相关测试。
五、考试与录取规则
(1)考试内容分为专业技能、文化素养两个模块。其中专业技能模块合格线为80分,专业技能模块中的视唱练耳合格线为60分。小学年段的文化素养合格线为120分,初中年段的文化素养合格线为180分。专业主科成绩特别优秀者(90分及以上),可单科(视唱练耳或文化素养)降低分数要求,但不超过5分。(厦门生源专业技能模块合格线为78分)
(2)本次补充招生按专业总量设置招生计划,不分年段设置具体名额。学校以文化课过线为前提,按照考生专业技能成绩综合评分(考生须达到专业技能模块合格线,含视唱练耳合格线)由高到低录取。
(3)学校坚持择优录取原则。在不突破本年度核定招生总数的前提下,学校可根据考生成绩分布及生源实际情况,在各专业之间对招生计划进行统筹调剂与适当调整。
六、考试内容
(一)专业考试内容
|
专业方向 |
考试内容 |
|
民族器乐 |
A. 演奏自选乐曲三首。 B. 曲目应能够体现考生现有演奏水平、音乐表现能力及专业发展潜质。 C. 评委可根据考试需要,要求考生完整演奏或片段演奏。 报考小学参加视唱练耳A级考试,报考初一、初二参加视唱练耳B级考试,报考初三年级参加视唱练耳C级考试。 |
|
民族器乐 |
A. 演奏自选乐曲四首,要求中、西打击乐器各两首。 B. 中国打击乐器可选择大堂鼓、排鼓等;西洋打击乐器原则上以小鼓为主。 C. 曲目应能够体现考生节奏控制能力、音色控制能力、演奏规范性和音乐表现力。 报考小学参加视唱练耳A级考试,报考初一、初二参加视唱练耳B级考试,报考初三年级参加视唱练耳C级考试。 |
|
弦乐大提琴 |
A.不同风格练习曲二首(程度不低于人民音乐出版社大提琴练习曲教程第一册》130条之后)。 B.乐曲一首(中外均可)。 C.同一调性的单音音阶(一弓十六个音),琶音,和双音音阶三、六、八度。 D.协奏曲或奏鸣曲的一个乐章(协奏曲有华彩部分的则必须演奏)。 报考小学参加视唱练耳A级考试,报考初一、初二参加视唱练耳B级考试,报考初三年级参加视唱练耳C级考试。 |
|
音乐教育 |
A. 钢琴:一首练习曲(不低于车尔尼练习曲Op.849程度);一首复调作品,巴赫二部创意曲(含)以上程度;一首中小型乐曲。 B. 演唱歌曲:准备10首规定歌曲及1首自选适龄歌曲,全部要求背唱(10首规定歌曲另行公布)。 C. 音乐综合素质考察:音高、节奏、旋律等方面的综合考察。 |
|
音乐教育 |
A. 钢琴:一首练习曲(不低于车尔尼练习曲Op.849程度);一首复调作品,巴赫三部创意曲(含)以上程度;一首中小型乐曲。 B. 演唱歌曲:准备10首规定歌曲及1首自选适龄歌曲,全部要求背唱(10首规定歌曲另行公布)。 C. 音乐综合素质考察:音高、节奏、旋律等方面的综合考察。 |
|
音乐教育 |
A. 钢琴:一首练习曲(不低于车尔尼练习曲Op.299程度);一首复调作品,巴赫三部创意曲(含)以上程度;一首中小型乐曲。 B. 演唱歌曲:准备10首规定歌曲及1首自选适龄歌曲,全部要求背唱(10首规定歌曲另行公布)。 C. 音乐综合素质考察:音高、节奏、旋律等方面的综合考察。 |
|
作曲 (初一/初二/初三) |
钢琴: A.一首练习曲(不低于车尔尼练习曲Op.849后半册程度)。 B.一首古典奏鸣曲的快板乐章或变奏曲。 要求:背谱演奏。选考其他乐器者曲目为:中小型乐曲一首。如有加试第二乐器者可在面试环节展示。 面试: A.自选一首民歌演唱。 B.如有除钢琴外的乐器或才艺可进行展示。 C.了解考生的音乐综合素质,音乐想象力,创造力等。 主科笔试:为指定旋律动机创作一首完整乐思的单声部乐曲。(长度不限) 报考初一、初二年级参加视唱练耳B级考试,初三年级参加视唱练耳C级考试。 |
|
乐器维修与制作 |
A. 钢琴:背谱演奏钢琴作品一首,风格不限,不低于车尔尼练习曲Op.849程度。 B. 专业能力考察:现场考察本专业所具备的动手拆装能力;若有调律基础,可现场展示相关知识和技能;考查考生听觉能力、动手能力、观察能力及专业学习兴趣。 |
(二)视唱练耳考试内容
|
考试模块 |
考试内容 |
|
视唱练耳A级 |
1.口试:单声部新谱视唱。用固定唱名法演唱一遍,高音谱表无调号的中外调式,2/4、3/4节拍范围。 2.笔试:A.音阶:民族五声调式及自然、和声大小调式。B.音程:八度以内旋律音程、和声音程的性质与音高。C.三和弦:大、小、增、减三和弦原位及转位。D.基本节奏型:2/4、3/4节拍范围。E.单声部旋律:无调号的中外调式,2/4、3/4节拍范围。(以填空、选择的方式答题) |
|
视唱练耳B级 |
1.口试:单声部新谱视唱。用固定唱名法演唱一遍,高、低音谱表无调号的中外调式,2/4、3/4节拍范围。 2.笔试:A.音阶:民族五声调式及自然、和声大小调。B.音程:八度以内旋律音程、和声音程的性质与音高。C.三和弦:大、小、增、减三和弦原位及转位。D.基本节奏型:2/4、3/4节拍范围。E.单声部旋律:无调号的中外调式,2/4、3/4节拍范围。(以填空的方式答题) |
|
视唱练耳C级 |
1.口试:单声部新谱视唱。用固定唱名法演唱一遍,高、低音谱表一个升降号以内(含)的中外调式,2/4、3/4、4/4节拍范围。 2.笔试:A.音阶:民族五声调式及自然、和声、旋律大小调。B.音程:八度以内和声音程的性质与音高。C.和弦:大、小、增、减三和弦原位及转位,分解七和弦原、转位。D.节奏:2/4、3/4、4/4节拍范围,含附点、切分、休止符等16分音符时值以内的各类基本节奏型。E.单声部旋律:一个升降号以内(含)的中外调式,2/4、3/4、4/4节拍范围。 |
(三)文化课考试内容
以国家教育部指定的各科教学大纲为范围,以现行九年义务教育课本为依据,着重了解考生文化程度和基础知识,报考各年级考试内容及参考用书如下:
|
报考年级 |
考试科目 |
参考用书 |
|
小四 |
语文 |
人教课标小学语文三年上 |
|
小四 |
数学 |
人教课标小学数学三年上 |
|
小五 |
语文 |
人教课标小学语文四年上 |
|
小五 |
数学 |
人教课标小学数学四年上 |
|
小六 |
语文 |
人教课标小学语文五年上 |
|
小六 |
数学 |
人教课标小学数学五年上 |
|
初一 |
语文 |
人教课标小学语文六年上 |
|
初一 |
数学 |
人教课标小学数学六年上 |
|
初一 |
英语 |
外研社义务教育英语(一年级起点)六年级上 |
|
初二 |
语文 |
人教课标实验教科书-语文 七年上 |
|
初二 |
数学 |
人教课标实验教科书-数学 七年上 |
|
初二 |
英语 |
人教课标实验教科书-英语 七年上 |
|
初三 |
语文 |
人教课标实验教科书-语文 八年上 |
|
初三 |
数学 |
人教课标实验教科书-数学 八年上 |
|
初三 |
英语 |
人教课标实验教科书-英语 八年上 |
七、联系方式
校址:厦门市湖里区五缘西四里1号 五缘学村
招生电话:0592-5763331 (工作日:8:30-11:00;14:30-17:00)
邮箱:ccompag@163.com
学校网站:http://www.ccompag.cn
八、说明
(1)我校属于公办非义务教育机构,学费及住宿费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学费8000元/年(闽价费〔2007〕266号),住宿费1200元/年(厦价服〔2007〕40号),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
(2)小学应届毕业生或初中应届毕业生若被我校录取,在报到时需要提供毕业证书。
(3)新生入学后,如发现在招生入学过程中有出具假证明或有舞弊行为者,何时发现,何时取消学籍,退回户口所在地。
(4)学生原则上住读,住读生由其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与学校签订住宿协议。
(5)本简章解释权归中央音乐学院鼓浪屿钢琴学校。






:
:07-18








闽公网安备3501020200201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