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普高计划50%匀给区内初中校
省教育厅23日下发《关于做好2014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指出,优质普通高中学校计划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比例要达到50%。
优质普通高中学校计划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的比例,原则上要达到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50%,对于近年来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职普比例低于45:55的设区市,省教育厅将予以重点督查。各市、县(区)教育局和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执行省教育厅下达的2014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严禁超计划招生。
同时,民办学校要根据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合理安排招生计划。要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进一步压缩“三限”招生比例,每所达标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生计划的10%(不含择校生),严禁在择校生外以借读生、自费生、复读生等名义高收费招收学生。严禁公办普通高中超出核定计划、违规跨区域、以民办学校名义招生。
据悉,各市、县(区)教育局要充分利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加强招生管理,合理控制普通高中高一新生班级规模。要合理设定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严禁普通高中学校违规招收最低分数线下学生。未经设区市中招机构办理录取手续,不能取得普通高中学籍,不予注册电子学籍。
《通知》还要求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努力扩大中职招生规模,加大招生整合优化力度,积极扩大产业发展急需专业的招生规模,调减或停止社会需求低、就业困难专业的招生,引导和支持中职学校之间合理分工、错位发展,避免中职学校同类专业招生拼抢生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