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滥用手机不仅会严重影响自己的生活和学习,而且会破坏学校的教学秩序,甚至会影响到学生家庭的和谐。为了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创建和谐文明的校园环境,促进学生身心健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一、有限带入校园
学校原则上不允许学生携带、使用手机。
二、申请和使用规定
1.学校本着“提出申请、有限带入、禁入课堂”的原则,由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核通过,学生签订使用手机的承诺书,家长签字后,方可允许学生将手机、电话手表等移动通讯工具带入校内。
2.班主任是学生的手机保管责任人,学生有特殊原因符合第一条规定带手机入校园或不慎将手机带入校园的,手机一律放在学校统一的“手机保管箱”里。学生放学后取回手机,学校内一律不能开机,出校门后方可开机。
3.学校门卫室有公共电话,学校要求班主任电话可以解决学生因急事与家长通话的需求。班主任向家长和学生公示学校门卫和班主任自己的电话号码。
4.除老师有具体要求,学生不得在家以各种借口向家长索要手机查找作业答案。
5.学生不得利用手机进行玩游戏、阅读电子小说或聊天等活动。
三、违规处理
1.学生违规将手机带入校园,班主任、学校行政值日人员、门卫、保安以及其他教职工均有权收缴;所有学生一律不得将手机带入校园,一经发现当场收缴后交学校统一保管,并给予通报批评。
2.上课期间(包括体育课、自习课、班会课、开会等)使用手机,学校教职工发现后要立即当场制止并立即收缴学生手机,给予警告以上纪律处分。
3.将手机带入考场,监考教师发现后立即收缴学生手机,视为考试作弊,取消当场考试资格,考试成绩以零分处理;在考场使用手机的,还给予记过以上纪律处分。
4.学生用手机浏览不健康内容传播不良信息、传播谣言,以侮辱、诽谤性语言谩骂老师或同学产生不良影响的,查实后收缴手机,并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5.用手机联系校内外人员导致校园欺凌、组织打架斗殴或其他非法活动,查实后除收缴手机外,给予留校察看以上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6.学校禁止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如学生丢失手机,由学生个人负责,学校概不负责。
四、违规后果
1.学生违规使用手机(带入校园),由学校行政值班、班主任、任课老师等当场收缴并由班主任保存。班主任根据学生具体情况,由学生个人申请,班主任签署建议,经学校同意后,通知学生家长来校领取并写监护保证书,然后对该学生的违规行为进行全校通报批评;再次违规使用手机的,给予警告以上纪律处分。
2.学生违规使用手机,主动配合上交手机的,可减轻处理;拒不交手机的,从重处理。
3.学生违规使用手机的,取消个人本学期评优资格,初三学生违规使用手机的由学校、班主任和任课老师共同研究给予综合素质评价降级处理。
4.凡被收缴的充电器、数据线、手机,如家长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校领取的,对其收藏、保管过程中出现的质量损坏、甚至遗失,老师和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5.借别人手机违规使用或将手机借给他人使用的的同等处理。
溧水区东屏中学
202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