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天安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要求
1、学生品行端正、身体无缺陷,无较大伤疤。
2、遵纪守法、热爱劳动、文明礼貌、朴实诚信;
厦门市天安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对象
1、应、往届初中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具同等学历者;
学校简介:厦门市天安中等职业学校经福建省公安厅批准创办于2000年8月,系集美区教育局主管的一所全日制、综合型中等职业学校,列入国家招生计划。投巨资建有完全独立产权的校园,采用准军事化、封闭式管理模式,确保学生的综合素质与自立能力的培养。
各专业具有完善的实训、实习条件,配置了计算机实训室、多媒体演播室、计算机维修组装实训室、电子实训室、钳工实训车间、车工实训车间、数控机床实训室、 汽车维修实训室、画室 、形体训练室、歌唱练习室、电子琴实训室、手工制作室、财会摸拟账房、客房与餐厅实训室、建筑砂盘演练室等各专业工种设备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