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不让一个孩子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党和政府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具体有哪些资助政策,一起了解一下吧。
一、国家免学费:具有我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学费全免。
二、国家助学金:具有我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涉农专业的所有学生、其他专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一、二年级非涉农专业拥有正式学籍学生总人数10%确定。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每月200元,一年发放10个月。主要用于生活费补贴及购买学习用品。
基本申请条件: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类型:
1、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持扶贫部门发放的《扶贫手册》,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具有电子信息档案。
2、低保(含特困供养人员)家庭学生:学生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是低保对象,持民政部门发放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在民政“最低生活保障(含特困供养人员)信息系统”中具有电子信息档案。
3、孤儿: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并在“民政信息系统”中具有电子信息档案。
4、残疾学生:学生本人持残联部门认定发放的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在“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具有电子信息档案。
5、烈士、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战因公伤残的军人、公安民警、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家庭子女:经退役军人事务、公安、应急管理部门认定,持有相应证件,符合《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其他相关文件规定可享受教育优待对象的家庭子女。
6、优抚对象子女: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定,法定监护人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
7、残疾人家庭子女:法定监护人持残联部门发放的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在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中建立电子信息档案的残疾人家庭子女。
8、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法定监护人因公牺牲或因见义勇为牺牲,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其可享受教育优待资助的子女(学生);或经学校认定,学生本人或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因病因灾等各种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申请流程:
三、国家奖学金:学习成绩优秀、技能表现突出,符合中职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同学,还可以申请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中职教育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四、顶岗实习:学生通过第三年顶岗实习,可获得一定实习单位报酬。
如果你对中职教育阶段国家资助政策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向班主任和校资助中心老师咨询。只要家庭经济困难,我们一定会相伴左右,助你顺利入学、完成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