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助学政策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闽价费〔2007〕75号、〔2009〕317号、〔2012〕356号以及省发改委闽发改价格函〔2018〕584号、〔2019〕278号文件规定,学校各专业的
奖助学办法:普通高考招生录取的新生属于国家计划内统招,录取的学生根据相关规定享受“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和院校的奖、助学待遇,包括申请生源地贷款、高职助学金、国家奖励志奖学金、勤工助学岗位等奖助学办法。
奖助学政策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闽价费〔2007〕75号、〔2009〕317号、〔2012〕356号以及省发改委闽发改价格函〔2018〕584号、〔2019〕278号文件规定,学校各专业的
奖助学办法:普通高考招生录取的新生属于国家计划内统招,录取的学生根据相关规定享受“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和院校的奖、助学待遇,包括申请生源地贷款、高职助学金、国家奖励志奖学金、勤工助学岗位等奖助学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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