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福建师大附属中学面向福州以外地区招收“空飞班”学员的通知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福建师大附中:
为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支持国防航空事业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经研究,确定2017年福建师大附中空军飞行学员早期培训基地高一预备班(以下简称“空飞班”)面向福州以外地区提前自主招收学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福建师大附中“空飞班”在福州以外地区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50名。其中,南平、宁德各10名,三明6名,厦门、漳州、泉州、莆田、龙岩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各4名。除各设区市市区外,在每个县(市)招生人数不得超过3人。面向福州地区的“空飞班”招生事宜由福建师大附中商福州市教育局确定。
二、“空飞班”招生计划纳入各生源地普高招生计划。原则上各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下同)招生计划不得突破,市际间不进行计划调剂,如确需调整,须征得我厅和有关设区市同意。凡报名参加福建师大附中“空飞班”提前自主招生且被录取的学生,可不再报名参加中考,不再填报当地高中招生志愿,避免多头录龋
三、福建师大附中每年制定“空飞班”招生工作细则(含报名条件、招生录取程序等)和招生监督方案,报我厅备案同意后对外发布。“空飞班”招生实行网上报名(网址:www.fjsdfz)。师大附中要严格招生程序,在资格审核基础上,进行综合素质测试,联系空军招飞局南京选拔中心组织做好身心素质检测,并综合两轮测试情况择优录取,严禁单纯以学业成绩作为录取依据,不得简单以学业水平测试替代综合素质测试。要建立实施考生综合素质测试安全保密制度,做好测试过程各环节保密工作。
四、福建师大附中拟录取的“空飞班”学生名单,由我厅按招生计划控制数核定后,函告生源所在的设区市教育局。设区市无异议后,福建师大附中应及时商生源地设区市教育局中招管理部门,办理纸质录取审批手续,确定录取名单,再行公示录取结果,确保公平公正公开。未经省市两级审核确认的不得录娶公示。生源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在规定时间,及时通过全国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审核确认,方便福建师大附中完成学籍接续。
五、福建师大附中每年要及时将招生工作总结、最终注册学生名单、“空飞班”培养情况(包括高中阶段后备人才培养,以及向空军航空大学和北大、清华飞行员班输送学员等)上报我厅基础教育处,我厅将适时对“空飞班”的招生试点和学生培养情况进行过程性评价。
请各设区市进一步支持国防建设,协助福建师大附中开展“空飞班”招生工作。今后如无政策调整,请各设区市按照本通知精神做好年度此项工作。
福建省教育厅
2017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