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教育局(厦教局办[2007]函28号)的文件和《厦门市2017年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有关精神,结合本校实际,为做好厦门第一中学集美分校(灌口中学)应届初中毕业学生直升本校高中的招生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招生对象
学籍在我校且初中三年均在我校实际就读,符合2017年厦门市普通高中招生资格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招生类别
保送生。学籍在我校且初中三年均在我校实际就读,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现突出的学生。
三、招生指标
40名。
四、招生组织机构
组 长:蔡建生、林安怀
副组长:迟建伟、郭志萍
成 员:林勇军、刘丁健、王全明、周志良、钟顺利及初三段长、班主任。
监督组:郑慧琳、石进德
五、报名条件
符合《厦门市2017年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工作方案》规定的普通高中招生条件的本校学籍初中应届毕业生。
综合素质评价毕业总评六个维度达到良及以上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提出申请:
1.为厦门第一中学集美分校(灌口中学)学籍的品学兼优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初三转入及初三休学复读学生不在直升之列)
2.综合素质评价毕业总评六个维度全部达到良好以上者。
3.学校、市统一适应性考试综合成绩优秀者。
六、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2017年4月15日—4 月21日。
(二)报名地点:厦门市集美区安仁大道1207号,厦门第一中学集美分校(灌口中学)教务科。电话:0592-6381801
(三)报名需提交材料:
1.报名表;
2.厦门第一中学集美分校2017年保送直升录取申请表一式二份;
3.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考生综合成长记录袋;
6.半身一寸照片一张。
七、录取办法
1.根据考生自愿报名,综合成长记录、获奖情况、学业成绩等情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厦门市教育局批复。
2.名单确定:符合报名条件且初中三年综合素质评定总评达到良好以上(含良好)者按学业成绩总分由高到低录取。在综合素质评定总评与学业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比较参加校级以上(含校级)各类竞赛获奖级别和等级来确定。其中:
综合素质评定总评以初中三年的综合素质评定为准,综合素质评价以初中三年六个维度全部达到良好以上(含良好),其中七年级、八年级、九年级综合评定比例为3:3:4。
学业成绩:先将物理、化学、政治按卷面分的90%、80%、25%折算后,再将八年级第二学期期末市统考五科(语文、数学、英语、物理、政治)总分的29%和九年级第一学期期末市统考六科(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总分的71%相加推荐学业成绩总分。
八、工作程序
1.召开应届初中毕业班全体师生会和家长会,向学生、老师和家长宣讲保送直升方案。
2.确定推荐保送学生的范围:以学生自愿为原则择优推荐,根据综合评定的成绩达良好以上(含良好),学业成绩总分前列。
3.由初三年段领导小组推荐,保送直升评定小组面试并集体讨论确定厦门第一中学集美分校(灌口中学)保送直升生。
4.在推荐范围内的学生及其家长填写保送直升厦门第一中学集美分校(灌口中学)高中部的申请表(见附件),尊重被推荐学生和家长的意愿。
5.被推荐直升生名单在校内张榜公示一周,接受学生、家长和教师的监督。
6.保送直升学生名单经集美区教育局同意后报送市中招办,由厦门市教育局审核批准。
九、招生时间安排
(一)制定招生方案
2017年4月1日前制定《厦门第一中学集美分校2017年初中毕业生保送直升本校高中录取方案》,经区教育局同意后报报市教育局审核。
(二)公布招生方案
2017年4月15日前在市教育局网站、市招办网站和厦门第一中学集美分校网站公布《厦门第一中学集美分校2017年初中毕业生保送直升本校高中录取方案》。
(三)报名时间
2017年4月15日—4 月21日。
(四)资格审核时间
2017年4月21日—4 月22日。
(五)保送直升资格名单公布时间
2017年4月22日在厦门第一中学集美分校校网站公布。
(六)面试时间地点:
2017年4月27日,厦门第一中学集美分校立诚楼8楼接待室。
(七)报批拟录取对象名单:5 月5日前报送厦门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审批。
(八)公示拟录取对象名单:5月5日前在厦门第一中学集美分校网站和厦门第一中学集美分校校务公开栏公示。
(十)公布录取对象名单:5月7日前在厦门市教育局网站、厦门市招办网站、厦门第一中学集美分校网站和厦门第一中学集美分校校务公开栏同时公示。
厦门市厦门第一中学集美分校(灌口中学)
201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