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全区初中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各中学、中心小学、区直学校: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永招委〔2015〕13号“关于印发《2015年龙岩市永定区初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文件精神,做好今年的初中招生录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中学录取时间安排:
永定二中、永定三中、城关中学(录取时间另定)。
二、各中学要按录取时间安排二位招生人员配合区招生办初招组做好录取工作。一个乡镇有2所以上中学的录取时必须随带乡镇今年制定的《初中招生方案》前来录取,当地中心小学教导主任应随同参与录取工作。
三、各中学收到区招生办录取名单以后,于8月25日前按录取名单发给新生《录取通知书》及相关招生材料。
四、严禁中学擅自招生,中学新生到学校报到注册时,应严格核对是否有盖有“永定区初中招生验印章”的报名表,并按区招生办录取名单编排新生学籍辅号,注册汇总后的新生名单提交区教育局进行电子学籍系统审核。
五、如本次录取工作结束后仍有个别外县市回户籍地录取的对象,各中学应于今年年报时随带相关的学籍材料补录。
龙岩市永定区招考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