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统招(不含定向生):计划378人,实际录取380人,压线并列7人(分别占各校定向生指标,其中明鸿4人、四中1人、六中1人、七中1人),超计划2人,分数线450分。
2、定向招生:计划252人, 扣除统招超计划2人,实际计划250人,各校定向分数线如下表:
学校 |
二中 |
三中 |
四中 |
五中 |
七中 |
六中 |
洪中 |
水中 |
岗中 |
肖中 |
屯中 |
定向分 |
444.3 |
411.5 |
410 |
410 |
410 |
432.3 |
410 |
410 |
410 |
417.5 |
410 |
学校 |
莲中 |
吴中 |
卫中 |
竹中 |
沿中 |
张中 |
金中 |
桂中 |
明鸿 |
晒中 |
|
定向分 |
410 |
427.5 |
428.5 |
424.5 |
417.5 |
410 |
410 |
414 |
435.3 |
435.3 |
|
注:定向生实际录取254人,超计划4人,占择校生计划。压线并列中明鸿4人超计划3人,六中2人超计划1人,各校压线并列的总人数平均分担各校所占择校人数扣除学费后的择校费总额。
3、择校:计划126人, 扣除定向超指标4人,实际计划122人,实际录取123人,压线并列3人,超计划1人,分数线419.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