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教育局关于评选扫盲教育优秀工作者的通知》

 

厦 门 市 教 育 局 文 件

 

 

 

 

 

厦教基〔2009〕78号

 


 

厦门市教育局

关于评选扫盲教育优秀工作者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市教科院、外来员工子弟学校:

2008年启动新一轮扫盲教育工作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等12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扫盲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200722号),改革创新,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在广大扫盲教育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我市的扫盲教育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主要工作走在全省前列。为进一步激励我市广大扫盲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进我市扫盲工作的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评选表彰"厦门市扫盲教育优秀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一)评选范围

2008年我市启动新一轮扫盲教育工作以来,承担扫盲教学和扫盲教研工作的教师和部分扫盲教育行政管理人员。

(二)评选名额

各区教育局推荐3-5名,市教育局、市教科院、外来员工子弟学校和同安特殊教育学校各1-2名。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扫盲教育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无私奉献精神。

(二)积极从事扫盲教育管理、教学和教研工作,具备较高的业务素质。能结合扫盲教育教学的实际需要,不断创新扫盲教育的手段和方法。

(三)认真组织实施扫盲教学,认真备课、上课、批改学员作业和辅导,关心文盲学员的学习生活,教学成绩显著,社会认可度高。

三、表彰

颁发"厦门市扫盲教育优秀工作者"荣誉证书,并发奖金。

四、工作要求

(一)要把评选过程当作宣传和推进扫盲教育的重要工作,弘扬扫盲教育优秀工作者的先进事迹,激励广大扫盲教育工作者积极献身扫盲教育事业,推进我市扫盲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二)要认真部署评选表彰工作,坚持民主推荐、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评选条件进行评选推荐,市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在各区教育局、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进行差额评选。

(三)请推荐对象认真填写《厦门市扫盲教育优秀工作者申报表》(一式二份),由各区教育局组织初评审核后于20091221日前统一报送市教育局基教处,市教科院和外来员工子弟学校直接报送。联系人:杜阳评,电话:2135551

 

附件:厦门市扫盲教育优秀工作者申报表

 

〇〇九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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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555edu.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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