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2013年天津市将进一步加大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工作,天津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比例提高到50%,即招生指标中的一半都将用于定向分配。
据介绍,为改变“以升学考试成绩简单相加作为评价学生唯一标准”的招生考试制度,缓解初中择校热,天津市实行市重点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制度改革试验,即将重点高中招生指标中固定的一部分平均分配到区内每所普通初中校。根据市教委制定的《天津市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制度改革方案》,2011年起本市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比例提至30%,2012年指标分配比例提升到40%,2013年指标分配比例提升到50%;指标生降分录取幅度提高到20分。
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制度改革,在办学条件好、社会认可度高的优质高中学校范围内进行。承担试验任务的学校应是区属市级重点中学。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要以区(县)内初中学校初三毕业生人数为基数,按一定比例将优质高中招生计划指标分配到本区县的每一所初中学校。初中学校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分配的推荐名额,参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予以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