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1.录取批次为高职分类专科批。
2.投档比例按我省规定的投档比例执行。
3.在招生中执行我省制订的各项加分政策。
4.各批次均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由院校根据专业招生计划录取。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录取结束后,录取结果在我院网站上予以公布,网址:www.fzstc.com.cn
招生监督措施、申诉办法与申诉电话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监察工作的暂行规定》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福建省高等学校网上招生录取工作的监督办法》,在招生期间,由院党委书记及党委纪检负责人组成院招生监督工作小组,监督检查学院招生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招生政策、法规、制度以及学院有关招生规定的情况。受理有关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等问题的投诉和举报,督促或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维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申诉电话:0591-87985787。
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
外语语种为英语,男女比例不限。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2003年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和办法
凡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完成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且德、智、体合格的学生,准予毕业发给福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大专毕业证书,并报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予以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