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职业能力要求
1、热爱学前教育事业,遵守学前教育政策和法规;2、能观察分析幼儿生长、发育情况,独立完成幼儿园保育工作;3、掌握幼儿心理特征,研究制定幼儿园班级教学计划、设计教学活动并组织实施;4、能组织完成学龄前儿童体、音、美、舞等艺术活动和辅导幼儿英语教学;5、能进行幼儿园活动室环境设计和玩具、教具设计与制作;6、掌握计算机基本知识和应用操作,并能制作教学课件;7、具有与家长沟通和与他人合作的协调能力。
学前教育专业教学主要内容
幼儿卫生保健、幼儿心理学、幼儿教育学、幼儿园教育活动设计(健康、科学、语言、社会、艺术)、幼儿文学、幼儿英语、音乐基础(乐理、视唱、声乐、欣赏)、键盘基础、幼儿歌曲弹唱、舞蹈、美术(绘画、手工)、幼儿教学课件制作、幼儿园环境管理等。 在校内外进行幼儿园保育实训、幼儿园教育实习和毕业顶岗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