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双减”文件精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28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教基〔2018〕13号)、《泉州市教育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泉州市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泉教综〔2021〕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服务原则
坚持“立足需求、家长自愿、成本核算、有偿服务”的原则,采取“学生和家长申请、班级初审、学校核准、统筹安排”的方式开展。家校合作,德育为先、全面发展,引导学生提高素养,健康成长。
二、服务对象
本校有延时服务需求的学生。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干部职工子女等亟需服务群体。
三、服务时间和内容
项目 |
服务时间 |
服务内容 |
服务类型 |
1 |
7:25—7:55 |
早间延时服务:指导学生诵读、练字等。 |
免费服务 |
2 |
11:55-14:10 |
中午延时服务:学生午餐管理;指导学生完成作业,答疑解惑,阅读书籍报刊,参与社团活动等。 |
有偿服务 |
3 |
17:10-18:40 |
下午延时服务:指导学生完成作业,进行体育锻炼、班队活动,社团活动;晚餐管理。 |
免费服务 |
4 |
19:00-21:00 |
晚间延时服务Ⅰ:组织管理学生自主预习、复习、完成作业,指导学生阅读拓展并答疑解惑。 |
免费服务 |
晚间延时服务Ⅱ:各年级根据学生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安排一定时间,对部分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针对性辅导,对部分学有余力的学生进行学科拓展。 |
有偿服务 |
||
5 |
周末、节假日 |
在政策和条件允许下,课后延时服务适当扩大到周末、节假日。开展培优补短、答疑解惑、学科拓展;指导学生在校参加各种体育锻炼、兴趣小组、社团活动等。 |
有偿服务 |
四、服务保障
1.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和应急预案措施。学校争取综治、公安、卫生、食药监督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消除在交通、场地、消防、食品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的隐患,切实保障参加课后服务活动的学生安全。
2.完善工作管理制度
学校规范课后服务行为,并纳入学校教学管理。统筹校内资源,积极开发学校课后服务课程,积极探索形成课后服务工作模式。有需求的学生在家长的指导下,填写《泉州外国语学校学生课后延时服务申请表》(见附件),由学生、家长签字确认后,上交学校审核。服务活动原则上以班级为单位,如申请人数未超过班级人数的 80%,将由学校统筹安排。
3.完善经费保障机制
课后延时服务属于社会服务行为,不属于免费义务教育范畴。我校为民办学校,学校将按照“立足需求、家长自愿、成本核算、有偿服务”的原则对“有偿服务”项目收取服务费用,主要用于参与课后延时服务的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
4.完善工作考评机制
学校将课后服务工作纳入教师考评体系,加强督导检查,将管理人员、教师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纳入教师绩效考核范围。
五、注意事项
1.参加课后延时服务的学生必须遵守学校延时服务的相关纪律要求,不迟到,不早退等。
2.参加课后延时服务的学生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当天课后延时服务的,家长须提前向班主任请假。
3.因身体心理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特定课后延时服务的学生需提前书面向班主任作出说明。
4.家长须根据课后延时服务时间点,做好孩子的接送及途中的安全保护。
5.学生参加课后延时服务路途中的安全责任由监护人承担。
福建泉州外国语学校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