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义务教育阶段,文化学习与音乐专业学习并重,培养具有音乐艺术专长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学生。 二、招生名额
专业班:210名。鼓浪屿校区、五通校区办班。考生报名时,须选择就读校区。
备注:义务教育普通班的招生,按厦门市教育局相关划片文件精神执行。
三、招生对象
面向厦门市、港澳台及其他地区适龄学生招生。
备注:被厦门市音乐学校录取的外地户籍学生,其父(母)在厦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在厦门市音乐学校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三项都应满六年方可报考厦门市普高。考生录取厦门市音乐学校后,升学资格均以毕业当年升学文件要求为准。
五、报考条件
(一)身心健康,身材匀称,五官端正
(二)具有一定的演奏演唱基础,听音、节奏感、乐感、音乐记忆力较好,反应较快,具有学习专业的优秀条件(报考管乐专业者,手、牙、唇必须适合专业训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