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职业中专学校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宣教活动

随着经济发展和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中职学生作为当代社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消费行为越来越受到人们关注,中职学生的消费观教育成为我校思德教育工作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为此,在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我校开展了消费者权益主题宣教活动,进一步提升我校中职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

一、权益宣传进校园

3月16日,由福建银保监局长乐监管组主办、长乐银行业协会承办的“树立理性消费观念 谨防网络陷阱”主题宣传活动走进长乐职业中专学校,我校组织校园志愿者全程参与活动宣传,向同学们宣传网络安全相关法规,呼吁大家注意防范个人信息泄露,主动抵制校园贷款,认清信用卡的作用,合理适度的使用网购,防止自身利益受损,共同维护城市环境和社会秩序。

长乐职业中专学校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宣教活动

本次校园金融宣传活动,中职学生们学会辨析不良的消费误区,正确处理消费需求和消费可能的关系,对其形成适度消费的消费道德观、健康科学的消费方式、自尊自立的责任感等有进一步的促进作用。同学们纷纷表示,今后在网上购买商品时,要用学到的安全知识鉴别,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争做维权好少年。

二、权益知识进课堂

3月18日,我校德育处以食品安全和诚信教育为重点,以班级为单位,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进课堂”主题教育活动。

在主题班会课上,班主任以内容丰富的课件,向学生们介绍消费者权益日的由来、如何理性消费及消费维权等相关知识,组织观看真实的维权案例,从大家生活中常见的食品安全和诚信入手,向全体学生发出倡议“告别零食、告别‘三无’产品”,拒绝假冒伪劣产品,正确选购合格、放心的商品,积极履行消费者责任的决心,并提出“三不”要求:不多吃油炸膨化食品、不买无安全标志食品、不到无证无照摊点购买食品,确保饮食健康,教育学生注意从小处着眼,强化学生科学的消费意识,培养学生健康的消费习惯。

长乐职业中专学校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宣教活动

此次活动的开展,有助于我校形成崇尚勤俭自强、抵制浪费高消费的良好风气,增强中职学生们的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引导同学们运用法律知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树立绿色的消费观念,注重生活小节,不为物欲所诱惑,把中华民族勤劳、节俭的美德发扬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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