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我校党委推荐申报、福建师大校文明委评审、校党委常委会议审定,我校宋郑标同志被授予“福建师范大学第二届道德模范”荣誉称号。
据悉,本次评选活动共有10名同志被授予“福建师范大学第二届道德模范”荣誉称号,4名同志获得“福建师范大学第二届道德模范”提名奖。


:福建师大附中
:08-02
经我校党委推荐申报、福建师大校文明委评审、校党委常委会议审定,我校宋郑标同志被授予“福建师范大学第二届道德模范”荣誉称号。
据悉,本次评选活动共有10名同志被授予“福建师范大学第二届道德模范”荣誉称号,4名同志获得“福建师范大学第二届道德模范”提名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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